词条 | 剩余价值入股论 |
释义 | 剩余价值入股论,是黄建明创立《利益论》中的部分章节,也即是其中一个观点。 剩余价值是马克思的伟大巨献,剩余价值入股论是在马克思的剩余价值之基础上进行研究批判、发展而成。 剩余价值入股论的主要特点是:把剩余价值退还给劳动者,无论是被税收收走的,还是被所谓的老板占有的,都应退还给劳动者。如何退还?不应是以工资形式,现阶段社会普遍被工资掩盖了剩余价值的存在!由于剩余价值是可变的、增值的,所以应在退还给劳动者时,作为一种资本入股,然后获取企业单位的分红。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剩余价值的特性,发挥其巨大作用,促进效率与公平,改善劳资关系,促使共同富裕! 从这点意上讲,每一个劳动者在任一企业单位工作,都必须拥有相应的股分,每年获取股分分红。 剩余价值入股论的巨大作用在于,彻底改变传统的资金入股模式,根本上改变世界劳资格局,使每一个人能更公平合理的分享社会财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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