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功能丧失的概念
生理功能丧失者的刑事责任
生理功能丧失是指听能丧失(聋)、语能丧失(哑)和视能丧失(盲)等情形。
生理功能与责任能力具有一定的联系,生理功能丧失虽然不会导致责任能力的完全丧失,但却有可能使责任能力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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