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神木县康复工作委员会 |
释义 | 2009年3月1日,陕西省神木县继推行十二年免费教育、重度残疾人、孤寡老人免费供养之后,经过充分调研和精心组织,开始推行全民免费医疗。实施以来,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医改的争议和讨论…… 为推动全民免费医疗的实施,神木县于2008年1月成立了神木县康复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委书记担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全民免费医疗工作的政策制定,工作指导与协调,负责全民免费医疗基金管理使用等工作。县医保办和合疗办为全民免费医疗的具体实施单位。从2008年开始,县康复办开展了为期一年零三个月的调研论证、技术评估、经费测算。调查了近年来全县医药费用状况和医保新农合相关数据,走访了130多个医药单位和部分乡村、企业,测算免费医疗每年所需资金约为1.5亿元。确定全民免费医疗的对象为神木县范围内的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资金来源主要由县医保办收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县合疗办收缴的基金、社会募捐的资金以及县财政拨付的资金组成。先后出台了全民免费医疗操作规程、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办法、单病种定额付费、慢性病门诊限额报销等管理制度,对全民免费医疗的资金筹措、定点医院监管、医疗费用控制、运行监督等方面做了细化规定。 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工作在神木县康复工作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由县医保办和合疗办具体实施。神木县康复办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全民免费医疗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组织落实; (二)负责督促全民免费医疗政策、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实施全民免费医疗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民免费医疗资金运行监管工作; (五)负责全民免费医疗制度的宣传咨询、信息收集等相关工作。 神木县医保办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免费医疗制度的推行工作,经办全县干部、职工免费医疗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负责对干部、职工免费医疗基金和门诊医疗卡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三)负责认定免费医疗的干部、职工身份; (四)负责干部、职工慢性病门诊治疗的审核报销工作; (五)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情况; (六)协调解决干部、职工免费医疗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神木县合疗办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全民免费医疗制度的推行工作,经办全县城乡居民免费医疗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负责城乡居民参合基金和门诊医疗卡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三)负责认定免费医疗的城乡居民身份; (四)负责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治疗的审核报销工作; (五)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情况; (六)协调解决城乡居民免费医疗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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