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深圳市南山区妇联 |
释义 | 主要职能1、团结、动员全区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四自”精神,组织开展妇女干部的专业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规、规章的制定,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负责全区妇女组织建设,组织并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和团体会员开展工作;促进新时期“党建带妇建”的工作。 5、组织开展“巾帼建功”、“家庭文明建设”两大主体活动和“巾帼助困行动”;组织每两年一度的“巾帼十佳”评选活动和评优创先工作。 6、开展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妇群众的生活、工作、思想动态。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关注妇女再就业,关爱援助弱势妇女、困境儿童。 7、积极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单身择偶、婚姻调适、心理辅导、家教指导、家庭保健、家庭节能环保等方面进行专业化服务。 8、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南山区妇女发展规划》、《南山区儿童发展规划》,积极开展“两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 9、培植相对稳定的巾帼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开展必要的培训;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积极宣传义工精神和树立“巾帼志愿者”的典型。 10、负责我区妇女界的统一战线工作,扩大我区妇女与世界各国妇女及港、澳、台妇女界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11、加强对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妇女儿童阵地的管理。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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