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指数,Competitive Advantage Index,即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
由沃尔拉斯等 (Vollratlh)于1988年提出,即从出口的比较优势中减去该产业进口的比较优势,从而得到该国该产业的真正竞争忧势。
因为,一个产业内可能既有出口又有进口,而RCA指数只考虑了一个产业出口所占的相对比例,并没有考虑该产业进口的影响。
如果一国CA指数大于0,说明该国服务贸易具有比较优势;若CA指数小于0,则说明该国服务贸易不具有比较优势。
该指数越高,该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越强:反之,该指数越低,该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越弱。
该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CAij=RCAij-(Mij / Mi)/(Mwi/Mw)
其中,Mij表示国家i在j产品上的进口,Mi表示国家i在某时期的总进口,Mwi表示j产品同期在世界市场上的进口,Mw表示世界市场在同一时期的总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