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海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
释义 |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以及中组部《关于下达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10]22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艰苦地方去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现就2010年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2010年度上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安排200名,任职岗位为本市8个郊区(县)“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助理”岗位。 二、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1、3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4、应届毕业生须是本市高校毕业生或外省市高校上海生源毕业生,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须是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5、往届毕业生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为2008年以后毕业,具备上海户籍或人才类上海居住证。 6、对于符合报名条件,自愿回原籍工作或家庭特别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考试报名办法(一)招聘岗位查询 2010年本市计划选聘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0年上海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岗位需求信息》。从即日起可通过“上海市基层党建网”、“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上午10:00-4月27日中午12:00。报名网址为“上海市基层党建网”、“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 2、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详细阅读选聘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如实上网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涉及弄虚作假的,将及时向所在高校或单位进行通报。 3、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线填写并打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报名登记表一经打印,报考信息即不能修改,如确需修改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统一申请勘误) 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0年4月27日15:00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过时未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作报名无效),并将经确认盖章的《登记表》一份交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另两份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本市各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应对考生的《登记表》进行确认盖章,对网上信息进行审核。网上审核截止后,生成《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确认信息汇总表》并打印盖章,在2010年4月27日18:00前,集中将《汇总表》和考生《登记表》送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市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邮编:200032,传真:64184487,电子信箱:略。请注明标题:“xxx高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 外省市高校上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也必须将本校毕业生主管部门确认盖章的《登记表》一份于2010年4月27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指定电话)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邮寄的以上海接收邮戳时间为准,过时未送达(或传真)的视作报名无效。另两份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线填写并打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后,经本人所在党组织盖章确认,并在2010年4月25日-27日18:00直接将经确认盖章的《登记表》一份自行送达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送达时须带好户口本或人才类上海居住证、毕业证书等原件,过时未送达的视作报名无效。另两份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4、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确认的人员,于2010年5月7日10:00起从“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已报考2010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考生,符合“到村任职”选聘工作对象条件的,可同时报名,但只能参加“到村任职”笔试。其笔试成绩同时有效,其中客观题部分成绩作为“三支一扶”考试成绩。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一)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9日下午。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考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和潜在能力。 (三)笔试成绩可于2010年5月20日10:00后通过“上海市基层党建网”、“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报考岗位选聘职位总数的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区分岗位确定面试入围成绩。 五、确定人选(一)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各区县组织人事部门通知参加区县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在5月下旬,面试时间等具体事项由各区县另行通知。 (二)经面试合格的考生,在5月底6月初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合格后办理离校手续,参加由市里统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并于7月底前派遣到村报到任职。 六、报考咨询考务咨询电话: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10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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