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海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 |
释义 | 校际交流(美国 加拿大 英国 德国 法国 西班牙 波兰 丹麦 荷兰 比利时 芬兰 意大利 匈牙利 澳大利亚 新西兰 俄罗斯 博茨瓦纳 以色列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泰国 印度尼西亚 越南 智利 台湾 香港 澳门 WTO) 部门简介国际交流处是学校外事归口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国际交流处的主要任务是当好校党委和校长在外事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提出学校国际合作交流的规划建议,开拓学校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制定我校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外事工作的情况,协调学校各项涉外事务,负责安排或协助安排本校的外事活动。具体职责是: -组织和统筹安排学校的外事活动,处理国际联络事务; -会同教务处及有关学院,受理、申报合作办学项目; -会同科技处和社科处,受理、申报国际学术会议; -会同社科处、科技处和教务处等,审核长短期外籍专家项目,办理有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 -会同人事处,提出出国团组建议,落实教师进修学习项目,落实团组出访计划,办理教职工出国手续; -会同学生处、教务处规划与落实学生交流项目,办理有关手续; -审核和办理来华留学生入学及出入境管理手续; -会同校港澳台办公室、统战部,规划和落实与港澳台事务有关的项目,办理与港澳台事务有关的手续; -负责学校师生其它涉外活动的审核与备案。 为进一步协调留学生工作,促进留学生教育有计划协调发展,由校领导统一协调,会同国际交流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及财务处等,成立了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陆建非任组长,成员:丛玉豪、齐沪扬、白益民、刘民刚、李梅珍、李培华、陈伟、高峻、蒋明军。(成员以姓氏笔划为序)领导小组下设留学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际交流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切实做好公派出国学生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学校成立了公派学生出国协调小组,由陆建非任组长,白益民任副组长,成员:王军、丛玉豪、李梅珍、刘民刚、李光布、陈伟、陆红玉、高峻、蒋明军、褚贵忠、蔡珏。(成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为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学校对原港澳台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港澳台办公室主任陆建非,副主任夏广兴,成员:白益民、吴珍美、由杨、张欣亮。 校际交流美国1 戴顿大学 2003-3-26 2 西彻斯特大学 2003-3-7 3 宾州印第安那大学 2008-12-22 4 萨凡那州立大学 2001-7-15 5 纽约州立大学杰尼索分校 2001-4-27 6 康涅狄克大学 2000-12-04 7 洛克韦利学院 2000-6-26 8 蒙特克莱州立大学 2007-2-1 9 盐湖城社区学院 1999-5-21 10 韦伯州立大学 2005-1-13 11 加州大学北岭分校 2004-11-24 12 波尔州立大学 2009-1-6 13 拉玛坡学院 2003-5-4 14 Campbellsville大学 2003-12-19 15 中密西根大学 2004-11-26 16 高校学生工作管理协会 2004-3-18 17 夏威夷大学 2004-4-20 18 拉斯维加斯那瓦达大学 2004-4-26 19 乔治华盛顿大学 2004-4-28 20 怀俄明大学 2004-12-14 21 LINDSEY WILSON大学 2005-1-18 22 Townson大学 2005-4-22 23 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 2005-5-30 24 康奈尔大学、美中经贸促进会 2005-6-20 25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Greensboro 2006-3-10 26 怀俄明大学 2006-3 27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at Duluth 2006-6-15 28 哈佛大学Smith天体物理中心 2006-10-16 29 犹他州州政府 2006-10-20 30 Indianapolis大学 2006-10-27 31 Miami大学 2006-11-6 32 Benedictine大学 2006-12-8 33 Concordia大学,Irvine 2007-1-9 34 犹他大学 2007-5-25 35 纽约州立大学(Oswego) 2007-4-23 36 华盛本大学 2007-5-24 37 Study Abroad Foundation 2007-8-28 38 Bridgewater State College 2008-3-31 39 肯特州立大学 2008-6-9 40 College of Education of Texas Tech University 2008-7-14 41 Kendall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 Ferris State University 2008-10-15 加拿大1 道格拉斯学院 2008-6-24 2 加拿大Royal Roads大学 2004-4 3 Dawson College 2006-3-31 4 特伦特大学 2006-5-18 英国1 兰开夏大学 2001-11-21 2 曼彻斯特都市大学 2001-11-20 3 纽卡斯尔大学 2005-09-16 4 龙比亚大学 2006-11-21 5 Cardiff大学 2005-2 6 SALFORD大学 2005-3-7 7 伯明翰大学酒店及旅游管理学院 2005-3-17 8 罗汉普顿大学 2006-4 9 金斯敦大学 2006-6-12 10 Oxford Brookes University 2008-3-7 11 伦敦南岸大学 2008-6-10 德国1 巴伐利亚州上法兰肯区手工业管理局教育技术培训中心 2002-11-2 2 普福尔茨海姆应用科学大学 2004-12-14 3 不来梅应用科学大学 2005-6-14 4 Institute Fur Theoretische Astrophysikder Universitat 2004-10-10 5 Zentrum fur Astronomie der Universitat Heidelberg 2006-5 6 天主教对外学术交流中心亚洲部合作备忘录 2007-7-24 7 Leuphana University of Lueneburg 2008-4-18 8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 Landshut(校长Erwin Blum)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 Landshut(副校长Helmuth Gesch) 2008-6-3 法国1 法国国立农业、水及林业高等学院 2002-3-25 2 巴黎瓦尔德马恩第十二大学 2002-3-11 3 INSEEC 国际教育集团 2007-1-16 4 华特学院国际宾馆管理学校 2001-3-26 5 柏莱兹·帕斯卡尔大学 2008-6-9 6 埃弗里大学 2003-4 7 埃克斯-马赛大学 2004-5-25 8 ESIEE大学 2004-11-10 9 马赛经济和科技大学 2004-5-25 10 巴黎十一大 2008-6-5 11 法朗希-公岱大学 2005-10-15 12 Institute Superieur Du Commerce Paris 2006-2-7 13 马恩河谷大学 2006-3-28 14 Observatoire Institut d’Astrophysique de Paris (IAP) 2006-5 15 巴黎高等管理学院集团 2006-10-20 西班牙1 Balearic Islands大学 2005-11-16 波兰1 波兰艺术学院 2007-10-27 2 波兰波兹南美术学院 2008-4-16 3 The Academy of Fine Arts in Wroclaw 2008-5-23 丹麦1 The Danish Academies 2008-4-20 2 Aarhus Business College, The Business Academy 2008-5-9 荷兰1 荷兰利活顿旅馆管理学院 1992-7-17 2 鹿特丹大学 2005-3-23 3 Inholland University 2006-5-18 比利时1 达芬奇高等学校 2006-5-10 2 布鲁塞尔大学 2007-3-22 芬兰1 芬兰Larkkulla学院 2004-12-21 2 北中部科技大学 2006-8-24 3 Sydvast理工学院 2007-1-4 意大利1 佛罗伦萨大学 2008-7-28 2 都灵理工大学 2005-9-5 匈牙利1 李斯特音乐学院 2006-11-1 澳大利亚1 悉尼大学 2007-11-23 2 南昆士兰大学 2002-6-18 3 堪培拉科技学院 2003-6-6 4 堪培拉大学 2003-5-27 5 澳大利亚达尔文大学 2005-6-20 6 Griffith大学 2006-12-9 7 弗莱德大学 2007-5-12 新西兰1 奥克兰科技大学 2007-11-16 俄罗斯1 俄罗斯国际旅游学院 2004-5-30 2 俄罗斯喀山大学 2007-10-28 博茨瓦纳1 博茨瓦纳大学 2008-6-17 以色列1 University of Haifa 2008-4-7 2 Bar-IIan University 2008-4-9 日本1 椙山女子学园大学 2006-6-7 2 实践女子学园高等学校 2002-11-20 3 上海神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04-10-16 4 樱美林大学 2001-2-01 5 就实女子大学(冈山) 2004-10-13 6 大东文化大学 2005-5-13 7 产能大学 1994-6-01 8 日本教育技术法则化运动 1994-4-01 9 京都教育大学 1993-1-01 10 关东医学研究所 1999-5-18 11 早稻田大学 2003-4 12 日本东京学芸大学 2008-6-19 13 明星大学 2004-5-21 14 日本语鉴定协会J.TEST中国事务局 2004-11-24 15 松山大学 2004-10-13 16 福井大学 2005-7-12 17 青山学院大学 2005-11-7 18 东大阪大学 2005-12-20 19 日本女子体育大学 2005-12-20 20 龙谷大学 2006-2-28 21 广岛大学 2006-6-5 22 横滨市立大学 2007-3-8 23 福山大学 关于申办福山孔子学院的合作协议 2007-4-8 24 长崎大学 2007-6-27 25 熊本大学 2008-4-3 26 亚细亚大学 2008-4-19 韩国1 大真大学 2008-9-1 2 韩瑞大学 2001-9-25 3 培花女子大学 2007-6-12 4 淑明女子大学 2008-4-21 5 关东大学 2000-8-17 6 光州国家教育大学 2008-11-5 7 东新大学 1999-12-07 8 东国大学 1999-1-19 9 大东大学 2003-4 10 祥明大学 2003-3-28 11 金刚大学 2004-5-13 12 安山1大学 2004-7-26 13 诚信女子大学 2004-6-25 14 清州大学 2004-11-3 15 启明大学 2005-9-21 16 汉阳大学 2005-5-20 17 昌信大学 2004-12-16 18 全南大学 2006-5-23 19 天主教大学 2005-9-23 20 天安大学校 2006-2-8 21 庆熙大学 2006-11-21 22 韩国又松大学 2008-9-26 新加坡1 FROEBEL ACADEMY 2005-2-1 2 新加坡理工学院 2007-11-14 泰国1 曼谷拉扎帕大学 2005-6-10 2 瓦拉亚大学 2007-5-14 3 Nakhon Pathom Rajabhat University 2008-8-19 4 清迈西北大学 2008-12-25 印度尼西亚1 Maranatha Christian University 2008-1-28 2 Petra Christian University 2008-10-24 越南1 胡志明市师范大学 2007-11-16 智利1 太平洋大学 2004-11-20 台湾1 高雄师范大学 2005-1-2 2 屏东教育大学 2001-3-31 香港1 香港理工大学 2004-6-28 澳门1 澳门中西创新学院 2004-4-27 2 澳门旅游学院 2005-4 WTO世界旅游组织(WTO) 2005-3 合作办学一、为了规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和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所针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由上海师范大学申请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在我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实施细则。 三、和我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合作方必须是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外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的项目须对我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有促进作用,鼓励引进优质的师资、课程计划和教材。 四、我校可以采取与相应层次和类别的外国教育机构共同制定教育教学计划,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在中国境外实施部分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式,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五、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必须是以学校的名义与合作方签订协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前应当冠以我校的名称。 协议由国际交流处和有关部门审核,由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签字。合作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合作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合作宗旨与原则;合作内容与方式;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协议的期限、修改、延续、中断、终止程序;违约责任等。 六、我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因其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应当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联合管理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我校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我校一位校领导担任。 七、我校人员以现职身份加入联合管理委员会。 我校出任人员可由相关的校领导、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国际交流处、研究生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及相关负责人、该合作学院院长或该合作项目负责人、以及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并根据各合作项目管委会人数的多少相应确认。 八、我校加入联合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不另外领取津贴,其身份随学校职务任命的变动而变动;职务变动后,是否担任管委会成员根据新的职务进行调整。 九、联合管理委员会应设立章程和议事规则,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联合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 聘任、解聘院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需报学校审批及上级机关备案); (二) 修改章程; (三) 制定发展规划; (四) 决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分立、合并、终止; (五) 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经评估,确系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我校可以与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引入办学资金,但不作为合作协议的第三方。该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作为我方的代表,参加拟设立的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联合管理委员会,但不得参与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 十一、中介方可以作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顾问,但不参加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联合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介方对项目的贡献,可以支付其一定的劳务费或服务费,费用可一次性结清或根据其提供的服务每年支付(最长不超过4年),但不能按学费比例提成;其费用多少及支付方式由该项目的联合管理委员会商议决定。 十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我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在教学、经济、人事等各方面接受学校的全面监督、指导和管理。 十三、我校所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都要认真参加上海市教委组织的年审。学校应当对外国教育机构提供的课程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材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合法渠道引进。 十四、我校依法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财务进行管理,纳入学校的大财务,即在学校财务账户内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结余,应当继续用于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十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于每年4月1日前公布经社会审计机构对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结果。 十六、我校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合作方作为办学投入的知识产权,其作价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双方同意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十七、申请步骤 学校鼓励学院与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外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有关学院应做好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文件,向国际交流处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然后报教务处会签,并由国际交流处会同有关学院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审批单位批准。 十八、学校管理成本结算方法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全成本核算,除向学校缴纳资源使用费(包括人员经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和公用分摊成本)外,各中外合作项目联合管理委员会应于每年10月份向学校财务处递交经校主管领导审核的下一自然年度的财务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预算项目可包括:中介服务费、外籍教师费、外聘教师课时费、教学劳务费、学生各类经费、教学投资费、发展开拓费、福利费和机动费等。 资源使用费中的人员经费由校人事处核定,包括工资、四金、校聘津贴以及校统一发放的各类款项等。 固定资产使用费和公用分摊成本由校资产管理办公室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共同核定,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用房、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租金,水电费用,学校投入的教学设备折旧费等。公用分摊成本包括图书馆、体育设施、校园环境等的分摊。 办学结余原则上用于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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