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 |
释义 | 三、联系方式(一、行政部 二、财务部 三、综合调研部 四、对外联络部 五、信息咨询部 六、对外投资合作部 七、会展协调部 八、国内联络部 九、业务开发与培训部 十、中心网络运营部 十一、中心项目运营部 十二、投洽办 十三、欧洲代表处 十四、布达佩斯贸易中心) 一、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职能介绍1、为我国吸收外资和企业对外投资提供相关服务,促进中外企业间的双向交流合作,提升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 2、受商务部委托,承担下述工作: (1)负责实施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等双向投资促进工作;参与拟订并具体执行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促进战略、规划及指导性意见。 (2)指导并参与全国投资促进机构联席会议的工作;指导各地投资促进机构的工作。 (3)进行与双向投资有关的专题调研;编印《利用外资法规文件汇编》、《中国外资统计》、《中国投资指南》等与投资促进相关的对外宣传材料和出版物。 (4)组织实施跨地区大型投资促进和引进来、走出去政策宣传推介活动。 (5)代表商务部参加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并开展相关工作。 (6)组织实施双边投资促进机构有关活动。 (7)与我驻外中资企业商协会建立联系机制。 (8)负责“中国投资指南”等投资促进类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管理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提供双向投资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 (9)负责产业转移促进中心日常管理和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 (10)承担以商务部名义主办 / 联合主办的投资促进活动和相关工作;承办“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部内牵头和具体组织工作。 (11)承担商务部有关投资促进年度计划项目的具体执行,协助境外合作区招标等相关工作;参与境外投资专项资金的前期审核工作。 (12)承担商务部交办的有关引进来、走出去投资专题调研,为政策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议。 3、与相关国际经济组织开展投资促进业务合作,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协会建立合作机制,商签合作协议。 4、建设、运营、管理、协调全国网上招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网上投资促进活动;建立并实施投资环境评价体系。 5、从事有关双向投资业务的咨询、信息、市场调研、资信调查、项目促进和投资促进策划等服务;协助企业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6、受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机构和企业委托进行境内外专题调研、考察,开展相关促进活动。 7、策划并组织实施与投资有关的境内外专业培训、专题调研、考察和会展等活动;联合地方投资促进机构、开发区、高新区等共同在海外设立投资促进代表机构。 8、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内设机构三、联系方式一、行政部拟定局及所属机构的各种工作制度;负责文电流转、会议组织、文秘事务等日常政务;负责印章和档案管理、保密、安全保卫工作;牵头制定部门分工、岗位责任及人力资源管理和业务考核的各项工作;负责资产、礼品、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和领用工作及局内人员因公出差机票的购买;负责后勤管理;负责党、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联系和指导局分支机构的相关工作;负责局办公秩序的监督管理以及办公环境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拟定局及所属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统一管理局及所属机构的财会工作,负责对所属机构的内部审计、稽核;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调整和决算;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资金融通、使用管理及使用效果考核;负责局及所属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参与资产的购置和日常管理;负责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负责有关投资促进年度计划项目的财务管理;负责会计资料、帐册、凭证和报表的档案管理;负责各部门业务的财务决算审核、各部门办公费用核算等财务考核工作。 三、综合调研部参与制定全国投资促进战略及指导性意见;牵头组织实施全局调研工作;研究跨国投资的发展趋势、我国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形式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受有关机构及企业委托,承接与投资促进相关的专题调研;研究有关投资促进理论、国内外投资促进工作的趋势和投资促进机构的运作方式;组织编撰和出版、发行专业研究报告和《中国投资促进》等相关书刊;负责局内有关重要文件、年度工作总结计划的起草;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业务(对外加挂“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牌子);负责局法律事务监督、审核和指导工作。 四、对外联络部负责商务部参加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WAIPA)的相关工作;就投资促进业务与UNIDO、UNCTAD、FIAS、MIGA、OECD等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建立联系并开展合作;组织实施多双边投资促进机构的活动;负责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协会进行联系与交流,建立稳定有效的合作关系;牵头负责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合作谅解备忘录(MOU)的签署和后续工作;承办商务部和局交办的其它投资促进活动。 五、信息咨询部负责提供与投资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信息咨询等服务;负责组织投资促进对外宣传推介活动、编印有关投资促进宣传材料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汇总有关境内外企业信息资源,跟踪企业动向和需求,与有关企业建立合作机制,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投资促进服务。 六、对外投资合作部执行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发展战略及规划;受商务部委托,承办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初审、境外经贸合作区招标等各类对外投资合作专项事务;负责与我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建立联系机制;承担推动我国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促进业务;与境内外相关机构和组织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活动;为我国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提供国别、地区、行业等投资环境方面的信息、咨询和服务。 七、会展协调部牵头负责“投洽会”、“中部博览会”和“民营企业对话世界500强”等大型活动的总体方案策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开展有关会展业的调查研究;负责编制本局会展类投资促进活动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商务部和局交办的其它投资促进活动;负责与厦门“投洽办”的业务联络工作。 八、国内联络部负责与国内各地区、有关开发区、相关部委、国内企业、跨国公司和商协会等相关机构的联络与沟通;负责建立健全全国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为地方投资促进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搭建平台、拓展渠道;负责与国内各省市投资促进机构合作,开展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指导地方投资促进机构工作,组织全国投资促进机构的工作交流与合作;负责协调商务部产业转移促进中心的运营工作;承办商务部和局里交办的其它投资促进活动。 九、业务开发与培训部负责“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投资促进业务的开发,组织开展有关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及与投资有关的项目促进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投资促进专业培训和境内外企业双向投资促进培训及相关服务;组织实施全局内部培训工作;承办商务部和局交办的其它投资促进活动。 十、中心网络运营部负责我局各类网络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商务部“中国投资指南”网站、中部博览会官方门户网站、商务部网站投资促进局子站、民营企业对话世界500强等投资促进网站的开发、运营、监控和管理工作;指导及协调全国投资促进网上招商工作;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合作开展各类网上投资促进活动;负责采集、加工各类投资数据信息,开展网上投资促进服务;负责局内部资源平台、中部博览会会务管理平台、投资咨询系统等内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上述网站及信息系统服务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局办公局域网络及电脑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十一、中心项目运营部负责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市场化运营工作;负责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联合地方投资促进机构、开发区、高新区等共同在海外设立投资促进代表机构;受地方省市、部门、机构和企业委托,提供有关投资促进的相关策划与服务;组织地方投资促进机构、企业和相关部门赴境外开展招商、洽谈和考察活动;引导外商和民间资本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国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代表我局联络相关部委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承办商务部交办的相关投资促进活动。 十二、投洽办负责“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具体工作,包括:参与制定“投洽会”工作方案;负责与各承办单位、组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协调和指导对外招商、招展、投资贸易项目推介和洽谈活动;协调政要、商要及商务部邀请的重要团组的接待工作。 十三、欧洲代表处参与拟订并具体执行我局对欧洲地区双向投资促进的规划;了解和收集中欧投资合作信息,从事有关双向投资合作项目的策划、咨询和促进服务;策划并组织实施中欧投资合作专业培训和投资促进专题调研活动,编制有关对欧洲地区的宣传推介材料,宣传我国的投资政策和环境;与中国驻欧洲地区的中资企业商协会建立联系机制,提供有关投资后服务的促进工作;组织欧洲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重要活动,组织中国企业参加欧洲地区的有关投资促进活动;在我部和我局的统一部署下,联合地方投资促进机构、开发区、高新区等共同在欧洲地区建立投资促进合作机制;受我局委托,参加欧洲地区的投资促进机构会议及有关投资促进论坛和研讨活动。与欧洲地区的国际经济组织、投资促进机构及商协会建立合作机制,商签合作协议并落实MOU的后续工作;承办我局和我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四、布达佩斯贸易中心开展中国与匈牙利及欧洲国家之间的双向贸易投资促进事务;为中外企业和机构提供投资项目咨询、公司及机构设立、投资专题调研、投资项目推介、策划;组织与投资有关的专业培训、研讨会、洽谈会、展览会等方面的服务。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信息咨询、商品市场调研、产品展示、参展服务、贸易中介等方面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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