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下设办公室、法制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财产行为税管理处、农业税收管理处等14个处(室)。主要负责施地方税收和基金的征收、管理、稽查等任务。 机构设置(办公室 法制处 流转税管理处 所得税管理处 财产税收管理处 行为税收管理处 国际税务管理处 基金管理处 征收管理处 计划统计处 财务管理处 人事教育处 监察室(审计处) 机关党办 机关服务中心 第一直属分局 第二直属分局 第三直属分局 第一稽查局 第二稽查局 第三稽查局 第四稽查局) 单位简介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由原成都市税务局分设成立,局机关下设14个处(室):办公室、法制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财产行为税管理处、农业税收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基金管理处、征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财务管理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室(审计处)、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市局下辖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双流县、郫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等20个区(市)县的地方税务局和市局第一直属分局、第二直属分局、第三直属分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第四稽查局等下属单位以及机关服务中心一个事业单位。 成都市地税系统在上级税务机关和成都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坚持新时期“法治、公平、文明、效率”治税思想,发扬“艰苦奋斗、勇挑重担、团结拼搏、求实开拓”的地税精神,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狠抓征收管理、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平稳增长,年年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全年税收收入计划任务。 地址:成都市西青路59号地税大楼。 单位荣誉市局领导班子继1996—1997年度成为“四好”班子之后,2000年被市委命名为1998—1999年度“四好”班子,2004年被市委命名为2002—2003年度“四好”班子。市局被市政府授予“1994—1998年度先进集体”,被四川省政府授予“1995—1999年度先进单位”。连年被市政府评为完成目标任务先进单位。2002年12 月30日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3年被国家税务总局命名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2004年被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行业”,2005年被省文明委评为“全省文明行业活动示范系统”,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从1999年至今连续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主要职责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2.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基金(附加费)的征收、管理、稽查;3.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各纳税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4.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强化税收征管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办法和措施;5.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充裕地方税源。 机构设置办公室负责市局机关日常政务处理,起草重要文稿,审核有关文件、报告,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信访,组织协调宣传工作。 法制处负责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立法前准备工作,对有关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承办市级相关规章制度涉税事项。组织实施地方税收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议工作。 流转税管理处负责营业税、资源税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 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 财产税收管理处负责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屠宰税、筵席税等税种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 行为税收管理处负责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 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涉外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国际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 基金管理处负责国家及地方各项基金(附加、费)政策的贯彻执行。 征收管理处负责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组织地方税务系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拟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办法、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处理地方税收管辖权。 计划统计处贯彻执行税务会计、统计制度、负责会统核算、编报,编制下达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监督、检查、分析税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处贯彻落实国家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地税系统税务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地税系统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审计。 人事教育处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人员、机构、编制的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监察室(审计处)监督检查地税系统机关和党组织、党员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情况。 机关党办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管理。领导市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市局安全保卫、爱国卫生、环保绿化、抗灾抢险、消防、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和机关服务中心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承办市局委托管理的综合治理、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管理、公费医疗和医疗制度改革工作。 第一直属分局负责税务登记的管理、协调、指导、监督;综合治税工作的日常管理;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直属分局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服务和监督;负责税收信息的处理、监控、分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税收数据集中、传递畅通、信息共享;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三直属分局负责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的契税征收管理;负责五城区(含高新区)出租汽车及车船使用税的代征工作;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一稽查局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负责全市(五城区除外)的偷、逃、抗、骗税大案、要案的查处;负责受理举报案件及其他部门转办案件;负责税务稽查司法保障的协调和涉税案件的移送工作;负责与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组织已查结案件的抽查和复查;协调跨区域涉税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市反偷税、反避税的调查研究工作;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二稽查局负责武侯区、成华区范围内对纳税人的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和发票检查,并协助做好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负责辖区内群众举报、上级转办案件的查处及办理涉税案件的移送;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三稽查局负责锦江区、青羊区范围内对纳税人的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和发票检查,并协助做好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负责辖区内群众举报、上级转办案件的查处及办理涉税案件的移送;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四稽查局负责金牛区范围内对纳税人的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和发票检查,并协助做好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负责辖区内群众举报、上级转办案件的查处及办理涉税案件的移送;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信息范秋美 女 党组书记 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夏显辉 男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第四稽查局,联系高新地税局、武侯区地税局、温江区地税局、都江堰市地税局 辛少宏 男 党组成员 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 李 平 男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征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财务管理处、第一直属分局、第二直属分局,联系青羊区地税局、邛崃市地税局、崇州市地税局、大邑县地税局 郑卫东 男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分管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处 鄢学明 男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所得税管理处、行为税收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第三直属分局,联系金牛区地税局、青白江区地税局、新都区地税局、金堂县地税局 郭 辉 男 党组成员 高新区地税局局长 主持高新地税局全面工作 汪四清 男 党组成员 总会计师 分管法制处、流转税管理处、财产税收管理处,联系锦江区地税局、双流县地税局、蒲江县地税局、新津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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