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释义 | 汕头市行政区划调整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原升平区、金园人民法院合并为金平区人民法院,管辖金平区辖区内按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全院干警共185人。区域面积108.71平方公里,总人口73.85万人。下设中心法庭一个。 院址:汕头市金环路18号。 鮀浦人民法庭,管辖金平区鮀莲、鮀江街道范围内的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干警4人。 庭址:汕头市升平工业区乐业园A区15幢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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