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明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局长致辞欢迎访问三明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我谨代表三明地税全体干部职工,向关心支持三明地税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和广大纳税人致以崇高敬意! 借助高科技手段传递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源共享,是时代发展的趋势。建好三明地税网站,密切征纳联系,实现服务信息化、现代化,是我们实施科技强税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这里,您可以更加方便地了解三明市地税局的职能、机构设置等概况,了解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了解地税工作的动态,可以办理网上申报、涉税业务咨询、报表下载等事项,可以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本站以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解决一些疑难为目标,并将不断努力,使之做到更好。 感谢您的光临、参与和支持! 三明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孝真 机构简介三明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 年 8 月由原三明市税务局分设而成立,隶属于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市局机关内设 8科 2室: 办公室、税政一科、税政二科、征收管理科、规费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信息技术科、计划财务科]; 下辖直属分局、稽查局等 2 个直属机构和梅列、三元、永安、宁化、大田、清流、明溪、尤溪、将乐、沙县、泰宁、建宁等 12 个县(市、 区)局。 负责管征的地方税费主要有: 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5种。 自1994年组建以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理解支持下,三明市地方税务局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方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1994—2006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33.92亿元,年平均增幅16.7%,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入库 98.79亿元, 年平均增幅14.6%。各项收入规模从1994年的3.6亿元发展到2006年的22.98亿元,为推进三明在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地税系统共有干部职工 858人(不含机构未分设的建宁、泰宁),大专以上学历比例90.1%,党员比例68.5%。 全市共有8个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市地税系统获得7个国家级先进集体(国家税务总局、人事部)、35个省级先进集体(省委、省政府)、143个市级先进集体(省地税局、三明市委、市政府)等荣誉称号;荣获地厅级以上的各类先进个人203名。行风评议工作多年来名列全市各部门前列,2006年全系统10个县级局参加当地政风行风考评,9个局被当地政府评为政风行风工作第一名、1个局被评为第二名。 机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研究拟定有关地方税收具体实施细则、办法。 (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促进三明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的发展。 (三)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收和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包括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烟叶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政策性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等具体事项。 (五)编报三明市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开展税收行政执法,负责办理税务行政复议。 (七)负责三明市地方税务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预算内外资金的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考察与培养。负责本市地税系统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与实施。 (八)负责本市地税系统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监督检查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 (十)研究分析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调查了解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发展,不断充裕税源。 (十一)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十二)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答复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机构三明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目前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下辖2个直属单位和12个县(市、区)局。 机关科室科室名称 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市局机关政务的综合和协调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负责全市性地税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有关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指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报送工作;负责全市系统的税收宣传报送工作;负责市局文件的收发、运转和局党组有关文件的发送工作;负责税务报刊的征订、统计工作;管理文书档案和阅览室管理;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办理市人大、市政协的提案和议案;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财产、车辆装备、接待以及其他行政事务;负责市局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及保健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地税系统的办公室工作。 政策法规科 会同有关科室审核、协调有关部门转来的法规规章草案中涉及税收方面的条款;负责市局或市局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定下发的对纳税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批复、补充或解释性文件)的审核会签工作;负责税务听证、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负责市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稽查有关案件在法律程序方面的复查工作;负责指导地税系统的政策法规工作;协助地税系统税收法制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政策和法规方面的调研工作;负责税务学术团体的成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的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税务学术团体依照其登记的章程开展业务活动;负责定期对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鉴定。 税政一科 负责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政策管理,指导、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根据上级文件,负责制定单项税种征管办法;抓好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涉外税收政策性减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加强税前扣除项目审核,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整处理意见;负责组织相关地方税收业务的辅导和培训工作。 税政二科 负责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业务管理工作;组织本科所负责的税、费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指导征收管理,掌握分析收入进度;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上传下达,协调部门关系,确保全科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基层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提出完善征收管理的办法、建议;按政策规定及时答复基层单位或外单位有关税、费的政策的请示、咨询;开展税收政策专项调查研究,收集各单位、各部门在执法中反映的政策问题,及时撰写有关调研材料;深入基层了解掌握税法贯彻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单项税种管征的各项管理措施;按政策规定审批减免税,建立减免税底册台账;按时、准确报送本科所负责的各类报表、资料及有关简报、案例。 征收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全市税务登记、申报、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部署的征管质量考评,组织实施省局制定的《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加强和指导全市发票的印制、领购和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加强企业办税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税务代理的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费金)收入计划,开展经济税源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掌握税源变化的情况,统计、分析、报告计划执行情况;贯彻实施税收会计制度和国库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和实施全市地税系统税收会计核算和税收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务经费综合预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实施系统内部审计和固定资产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收票证、基建、服装、车辆装备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地税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市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考核任免、后备干部以及干部职工、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地税系统干部制度改革和实施公务员制度;负责系统出国(境)的审批和干部监督审查工作;管理地税系统人事档案。制定全市地税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监察室 协助市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全市地税系统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负责对地税系统税务人员行政违法和税务执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对地税系统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的受理工作;配合人事科对地税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干部任免提出建议;负责地税系统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研究的组织工作。 信息技术科 保证主机系统和网络系统正常稳定;保证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各种软件顺畅运用;负责硬件设备购买、登记、发放、维护、维修工作;负责计算机知识培训工作;负责办公楼综合布线方案的设计、规划、审核、实施、验收。 规费征收管理科 负责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解释和贯彻实施;研究草拟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措施;指导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审核、稽核检查及相应的违章处理;开展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社保业务知识的培训;配合对社会保险费收入的统计分析;配合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宣传;配合开发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与维护;负责政府授权(委托)其他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下属县局梅列区地方税务局 三元区地方税务局 永安市地方税务局 沙县地方税务局 龙溪县地方税务局 大田县地方税务局 明溪县地方税务局 清流县地方税务局 宁化县地方税务局 将乐县地方税务局 泰宁县地方税务局 建宁县地方税务局 直属单位稽查局 直属分局 税局地址地址:双园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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