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城市结构学说 |
释义 | 同心圆学说、扇形学说、多核心学说是西方城市空间结构理论的代表性学说。这三种学说较为深刻的揭示可城市土地利用和功能分区的一般性规律,强调了中心商务区在城市发展和功能分区中的主导作用。对于我国城市的规划建设,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同心圆学说 同心圆学说是由伯吉斯在1925年提出的。这个模型的提出是以芝加哥城为基础的。1871年芝加哥遭到一场大火,几乎有1/3的建筑区成为平地,其核心区全部被烧毁。重建城市的空间结构呈同心圆式,随着贫富的差异,住宅区才出现分异。城市可划分为5个圈层。过渡区原先为高级住宅区,各类政府机构多位于此,后来因商业、工业等的不断侵入,环境质量显著下降。通勤居民区是沿交通干线发展起来的,大多数人使用通勤月票上下班。 该学说揭示了城市土地利用的价值分带:中心商务区土地利用层次最高;越靠近中心商务区,土地利用集约程度最高;越往城市外围,地租地价就越低。同心圆模式的优点是反映了一元结构城市的特点,动态分析了城市地域结构的变化。例如过渡带内初期是住宅用地,后由于商业和轻工业的侵入,环境恶化后成为新来移民暂时居住的地带。这一带内的居民在有条件时,就会迁到工人住宅带,这里环境稍好,且离工作地不太远。但该模式一个明显的缺点就是过于理想化,形状很规则,对其他重要因素如城市交通作用考虑太少。 扇形学说 扇形学说是由霍伊特综合了64个城市的房租调查资料后于1939年提出的,这个模式的突出特点之一是考虑了交通作用对功能区的影响。辐射状的交通线路为高级住宅区的发展提供了便利,使得高租金的住宅区不再是呈圆环状分布,而是呈扇形向外发展。扇形模式另一特点是各级住宅区也不再呈同心圆状,而是中级住宅区位于高级住宅区的两侧,低级住宅区位于中级住宅区与工业区之间,或位于高级住宅区的相反方向上。换句话说,高级住宅区与低级住宅区不会相邻为伴,总是隔着中级住宅区。 扇形学说在同心圆学说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了联结中心商务区的放射状交通干线的影响。城市土地利用分区,是由中心商务区向外放射形成不同职能的楔形地带。交通干线两侧租地价较高,楔形外部为低收入住宅区。该学说具有动态性,使城市地域结构变化易于调整,城市活动可沿楔形向外扩展 扇形模式是总结较多城市的客观情况而抽象出来的,所以适用于较多的城市。但这个模式还有许多缺陷:一是过分强调财富在城市空间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二是未对扇形下明确的定义;三是建立在租金的基础上,忽视了其他社会经济因素对形成城市内部地域结构所起的重要作用。 多核心学说 多核心学说是由哈里斯和乌尔曼于1945年提出的。他们认为,一个城市地域结构的形成遵循了以下原则:(1)各种功能活动都需要某种特定的要求和特殊的区位条件,如工业区要有方便的交通,住宅区需要大片的空地;(2)有些相关功能区布置在一起,可获得外部规模经济效益,如银行和珠宝店就可就近建设;(3)有些相互妨碍的功能区不会在同一地点出现,如高级住宅区与有污染的工业区就应隔开一定的距离;(4)有些功能活动受其他条件的限制,不得不舍弃最佳区位。如家具店因占地面积太大,为了避免支付中心商业区的高地租,常聚集在地租较低的边缘地区。 大城市并非依托单一核心发展,而是围绕着几个核心形成中心商务区、批发商业区、住宅区、工业区和郊区,以及相对独立的卫星城镇等多种功能区,并由它们共同组成城市地域。中心商务区是城市的核心。但城市还存在着次一级的支配中心,它们都有各自的吸引范围。城市的多核心构成城市的众多生长点,交通区位最好的地域可以形成中心商务区。 多核心模式的突出优点是涉及到城市地域发展的多元结构,考虑的因素较多,比前两个模式在结构上显得复杂,而且功能区的布局并无一定的序列,大小也不一样,富有弹性,比较接近实际。其缺点是对多核心间的职能联系和不同等级的核心在城市总体发展中的地位重视不够,尚不足以解释城市内部的结构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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