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任布 |
释义 | 简介任布,字应之,河南(今河南洛阳)人。进士及第,补安肃军判官。真宗天禧四年(一○二○)以屯田员外郎知越州事。五年,移建州(《嘉泰会稽志》卷二)。官至枢密副使。以工部侍郎罢知河阳、蔡州。仁宗皇祐间,诏陪祀明堂,称疾不赴。卒。 《宋史·任布传》任布,字应之,河南人。后唐宰相圜四世孙也。力学,家贫,尝从人借书以读。进士及第,补安肃军判官,辄刺问虏中事,上疏请饬边备,仍奏河北利害。后契丹至澶渊,真宗识其名,特改大理寺丞、知安阳县。通判嘉州,还,知开封府司录事,通判大名府。初置提点刑狱,选布领荆湖南路。 入权三司盐铁判官,判度支勾院。京城东南有泉涌出,为筑祥源观,男女徒跣奔走瞻拜。布论之曰:“明朝不宜以神怪衒愚俗。”遂忤宰相意。又与徐奭、麻温其试开封府进士,而奭潜发封卷视之。降监邓州税,徙知宿州。 时越州守阙,寇准曰:“越州有职分田,岁入且厚,今争者颇众,非廉士莫可予。”乃徙布越州。有祖讼其孙者“醉酒詈我”,已而悔,日哭于庭曰:“我老无子,赖此孙以为命也。”布闻之,贷其死,上书自劾,朝廷亦不之责。 寇准贬,布亦徙建州,累迁尚书职方员外郎。丁谓既逐,稍用为白波发运使。岁余,判三司开拆司,出为梓州路转运使。富顺监盐井,岁久卤薄而课存,主者至破产,或鬻子孙不能偿。布奏除之。迁祠部郎中、权户部判官,擢江、淮制置发运使。前使者多聚山海珍异之物以饷权要,布一切罢去。 召为三司度支副使,奉使契丹。还,加直史馆、知荆南。为盐铁副使,命管伴契丹使。历兵部、刑部郎中,拜右谏议大夫、知真定府。或欲省河北兵,布言:“契丹、西夏方窥伺中国,备未可弛也。”筑甬道属滹沱河,跨绝泥潦。徙滑州,改天雄军。迁给事中、集贤院学士、知许州。未几,为龙图阁直学士,徙澶州。黄德和诬刘平降贼,欲收平家,布力言平非降贼者。复徙真定,又徙河南府,未至,召为枢密副使。 布纯约自守,及秉政,无所建明。子逊尝上书,诋大臣及布皆为不才,御史鱼周询因奏疏曰“布不才,其子能知之。”乃以尚书工部侍郎罢知河阳。议者以周询引逊语逐其父,为不知体。改蔡州,授太子少保致仕,进少傅。皇祐间,诏陪祀明堂,称疾不赴。赐一子进士出身,迁少师。 始,布归洛中,作五知堂,谓知恩、知道、知命、知足、知幸也。卒,赠太子太傅,谥恭惠。子达,性亦恬远,尚释氏学,历官为司封郎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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