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茅城区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工作的通告 |
释义 | 根据《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城区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工作,对中茅城区房屋全面实行雨污分流。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强化认识,统一思想。建设仁怀市污水处理厂(括中枢污水处理厂、茅台污水处理厂和两城区污水收集输送管网系统),对改变市容环境景观、保护国酒基地生态环境、促进旅游业发展,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是保护赤水河生态环境,确保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雨污分流是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雨污分流不到位或雨污合流,将直接影响污水处理效果并导致污水处理厂难以正常运行。对中茅城区房屋实施雨污分流,是确保中茅城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正常投运的一项必要措施,中茅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居民要充分认识到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积极参与,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抓实抓好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二、工程实施时间:2006年6月1 日---9月1日。其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在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居民住房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在2006年9月1日前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城区广大居民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中枢街道办事处、茅台镇人民政府、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会等形式,加大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把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工作拿在手上,认真制定工程建设方案,抓实抓好本单位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工作。中茅城区广大居民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按照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工作要求,主动参与,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明确职责,协调配合 1、中茅城区房屋雨污分流工程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推进,由市城投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中枢街道办事处和茅台镇人民政府要把城区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抽调专门的干部力量,做深做细群众工作,按照“社区为主、统一建设、试点推进”的办法,切实抓好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市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要主动参与中茅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职能监管、技术服务、质量控制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本着自负其责的原则,自行负责建设资金,自行组织施工。城区各房地产开发小区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由房地产开发商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其他居民房屋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按照“政府投资为主、群众自筹为辅”的原则筹措建设资金,由中枢街道办事处、茅台镇人民政府统筹负责,各社区统一组织施工。 五、自2006年6月1日起,中茅城区新建房屋必须按照《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之规定,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凡未按要求实行雨污分流的,依照城市排水管理相关法规予处罚,并不予办理房屋建设许可、不予竣工验收和房屋权属登记等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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