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仁怀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关于免费招收兴趣小组学员的通知 |
释义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校外教育公益性作用,激励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素质特长生不断进步,满足贫困学生参加兴趣小组培训辅导的需要,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现结合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免费招收兴趣小组学员的暂行规定: 一、申报范围 全市市内在册中小学学生。 二、申报条件(申报免费学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的一条) (一)获得县(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十佳少先队员; (二)获得县(市)级以上表彰的语数竞赛一等奖; (三)获得县(市)级以上表彰的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等单项比赛一等奖; (四)贫困生条件: 1、父母亲双方或单方亡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2、父母亲双方或单方下岗,家庭依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的; 3、特贫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 4、父母双方或单方常年生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5、因遭受严重的天灾人祸,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 (五)合唱团团员只提供学生证件,无须提供其它证件,直接到中心报名考核选拔。 三、免费标准和免费名额 ( 一)凡获得免费的学员全部免除培训辅导费,教材、各种学习用具、服装等费用自理。 (二)各类免费学员总共114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十佳少先队员共37人;贫困学生37人;合唱团40人(具体各科目免费分配详见后面附表)。 四、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受表彰或获奖的学生,务必于2008年1月13日前到青少年活动中心培训处提供受表彰或获奖证书的原件,填写《仁怀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兴趣小组学员免费申请表》,再到所在学校盖章证明经审核后方能报名注册。 (二)贫困学生,务必于2008年1月13日前到青少年活动中心提供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签署意见书(也可提供城市低保证原件),填写《仁怀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兴趣小组学员免费申请表》,再到所在学校盖章证明经审核后方能报名注册。 五、其它规定 (一)申请免费的学员只能申报一科免费学习; (二)根据免费各科目的名额分配,先到者优先,额满为止; (三)申请免费的学员,必须如实提供有效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今后不得到中心参加活动。 (四)办理免费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3日,超时不再办理;本次免费时间为一期(寒假),今后调整另行通知。 (五)免费学员必须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在参加培训学习中做到表率作用,否则中心有权取消学习资格。 (六)本规定解释权属青少年活动中心。 仁怀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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