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有西 |
释义 | 陈有西,男。浙江省宁海县人。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时,以优异成绩考入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中文系,1982年毕业。因表现良好选为下派“调干生”后备干部,到县委机关工作。1983年11月借调浙江省公安厅从事预审和调查研究工作。1984年回家乡宁海担任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分管文化系统。 1988年,随领导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省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人民法院报》浙江记者站站长。期间成为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杭州作家协会会员。发表大量法学论文和著作,被评为浙江省首届十大杰出法学青年。 中文名:陈有西 国籍:中国 出生地:浙江省宁海县 毕业院校:浙江大学 人物简介陈有西,浙江宁海人。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作为律师,他成功管理着浙江省第一家京衡律师集团,有五家律师所200多位律师和工作人员。办理了大量有影响的案件,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公司并购、建筑房地产、国际贸易、知识产权、香港上市、重大行政诉讼和集团评讼。被评为杭州市中介服务业标兵、2007年获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2010年获《时代周报》时代人物,《中国律师》杂志年度新闻人物。2011年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是一位学术和实务兼长的学者型律师。 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时,陈有西以优异成绩考入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中文系,1982年毕业。因表现良好选为下派“调干生”后备干部,到县委机关工作。1983年11月借调浙江省公安厅从事预审和调查研究工作。1984年回家乡宁海担任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分管文化系统。1985年正式调入浙江省公安厅,担任研究室调研科副科长。 1986年调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担任时任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的袁芳烈同志的机要秘书。被评为浙江省首届十大杰出法学青年。1988年,随领导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省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人民法院报》浙江记者站站长。期间成为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杭州作家协会会员。1995年调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法学所副所长,主持工作。1997年调浙江财经学院,参与创办法律系,担任第一任法律系负责人。1999年辞出公职,成为一个专业执业律师。 陈有西发表了大量法学论文和十多本法学著作,主要有《定罪量刑指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变革时代的法律秩序》、《知识产权法》等,其个人网站《陈有西学术网》是中国法律人博客点击量最高的网站,2012年5月已经达4500余万人次。 教育背景杭州大学中文系本科毕业(1982) 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班结业(1994) 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培训班结业(2003) 工作经历杭州市律师协会员 杭州市司法局特聘公关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宪法人权委员会 副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知识产权委员会 副秘书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宣传联络委员会 委员 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浙江省公安厅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 浙江省台湾研究会理事 杭州市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05)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负责人(1995) 浙江财经学院法律系第一任负责人(1997) 浙江省杰出法学青年(1995) 浙江省委授予五年普法先进个人(2006) 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2007) 1993年考入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高级法官班行政法专业深造,出版国内第一本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个人专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成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员。 1994年回浙江省高级法院,担任研究室副主任、浙江省少年刑事犯罪审判指导小组副组长。 1995年调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持法学研究所工作。出版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著作多本。评聘为法学副研究员、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社科院机关党委委员。 1997年调浙江财经学院,参与创办法律系,任法律系第一届负责人,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1999年获律师资格,专职从事律师业务,创办合伙制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会议主席。 2000年评为二级律师职称。 2002年被选为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 2003年5月调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2004年被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任命为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5年12月被聘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JM)导师。 2007年组建京衡律师集团,五个成员所100多位律师和助理,为浙江省首家律师集团。 2008年评为一级律师。 应邀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为落实国家法律人才发展战略,创立中国律师专业化教育体系而设立的一所二级学院,是我国第一所由部属重点高校组建的律师学院。 律师学院于2010年4月26日正式成立,归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管理。依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雄厚的法学教学和科研力量,聘请国内外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担任客座教授,致力于构建国内一流的正规化律师专业教育体系。 首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班”为律师学院举办的第四个律师业务高端培训班。在为期9天的培训过程中,有田文昌、钱列阳、陈有西、韩嘉毅、罗力彦等资深律师为学员讲授刑事辩护的技巧以及在执业过程中的风险防范。经过9天的学习,各位学员通过研习经典案例,交流刑辩经验,对刑辩之术有了更深的认识,对刑辩之道有了更深的感悟。 在总结首期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又成功举办了二期“二期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采取更加丰富活跃的教学研修形式,从讲座、研讨、模拟法庭、旁听实案等多角度剖析当前刑事辩护的困难、探索解决的途径。 法律实务经历1985年正式调入浙江省公安厅,担任研究室调研科副科长。 1986年调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担任时任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的袁芳烈同志的机要秘书。 1993年考入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高级法官班行政法专业深造,出版国内第一本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个人专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成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员。 1994年回浙江省高级法院,担任研究室副主任、浙江省少年刑事犯罪审判指导小组副组长。 1995年调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持法学研究所工作。出版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著作多本。评聘为法学副研究员、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社科院机关党委委员。 1997年调浙江财经学院,参与创办法律系,任法律系第一届负责人,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1999年获律师资格,专职从事律师业务,创办合伙制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会议主席。 2003年5月调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2007年组建京衡律师集团,五个成员所100多位律师和助理,为浙江省首家律师集团。 2000年评为二级律师职称。 2004年因业绩卓著被杭州市律师协会通令嘉奖。 2005年被评为杭州市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同年京衡所被评为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6年杭州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评为浙江省2001-2005五年普法先进个人,通报奖励。同年被杭州市政府授予中介服务业标兵称号。 2007年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 职称及兼职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 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宪法人权委员会 副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知识产权委员会 副秘书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宣传联络委员会 委员 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 浙江省台湾研究会理事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 浙江警察学院兼职教授 杭州市政府信访律师顾问团成员 杭州市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05)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负责人(1995) 浙江财经学院法律系第一任负责人(1997) 个人专著已出版专著、合著2本,发表论文20多篇计4万字。为浙江电视台“给你说法”等法制栏目担任嘉宾每年十多次;在《浙江法制报》连续三年开设“有西说法”专栏,定期发表文章;近年偶尔有文章被《中国律师网》、《法院网》、《中国网》、《人民网论坛》、《新华网论坛》、网站发表。为公安、工商、粮食、文化系统和人大、党政机关、银行、企业、大学每年举办法制讲座20余场;现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分行、杭州湾集团、三花集团、西子集团、多家房地产公司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担任北京振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为德国西门子公司、四川五粮液公司等国内外著名企业进行专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担任日本国日中贸易协会中国事务常年法律顾问,为日资企业友成控股公司香港上市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多次应邀参加全国人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行政强制法》等起草论证会议,曾借调最高法院参加起草《全国法院十年规划》。 个人荣誉1995年,被评为浙江省杰出法学青年。 2004年,因业绩卓著被杭州市律师协会通令嘉奖。 2005年,被评为杭州市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同年京衡所被评为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6年,被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评为浙江省2001—2005五年普法先进个人,通报奖励。 2006年,被杭州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同年被杭州市政府授予中介服务业标兵称号。 2007年,被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 专业领域项目顾问、公司法律事务、香港上市、国际金融和信用证业务、知识产权、政府顾问和行政法律事务、刑事辩护 人物评价陈有西在刑法、经济法、行政法、知识产权法等方面均具有较深的造诣。在官员职务犯罪刑事辩护、集团性行政诉讼中卓有声望,被誉为“民本律师”。在重大专利商标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著作权名誉权诉讼、国际贸易诉讼、房地产诉讼和谈判中,均有丰富经验和案例积累。是一位业务范围涉掠较广、知识全面的学者型律师。 其成功案例和法学观点经常被新闻媒体关注,在省内外律师界、学术界享有良好声誉。 2009年12月20日,陈有西接受李庄家属委托,为李庄进行辩护。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点到12月31日凌晨1点,在长达16个小时的庭审后,李庄案件一审休庭。 2010年1月8日,李庄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不服,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罪。 2010年1月15日,李庄的辩护人再次到看守所会见他,他依旧表示自己无罪。 2010年2月3日,李庄案件二审开庭,李庄当庭认罪。 2010年2月9日,李庄终审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京衡律师集团是浙江省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的律师集团事务所。创办于1997年。英文名“Capital Equity Legal Group”。简写为CELG.“京”,CAPITAL,为首府之义,秉承中华之法统;“衡”,EQUITY,为衡平、公正,继受英美衡平法之精义;“京衡”,寓意“京华照物,衡平天理”,兼收中外法系,渊源历史法理,寻求人间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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