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邱永红 |
释义 | 中国书画艺术大学教授邱永红,本科学历、字静水,清河居士,自幼爱好书法,潜心于秦篆、汉隶,书法作品多次发表于报刊杂志。90年曾就读于江苏省书法协会培训班,得到著名书法家汪寅生、赵小飞老师的精心指导。中国书法家协会江苏省分会会员,中国书画艺术大学教授、中国书画家艺术委员会名誉教授、台湾国宝画院教授、中国柳倩艺术研究学院教授兼硕士生导师、日本中国友好文化艺术院美术院助教授、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特聘书画家、中国书画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国画家协会理事、中国(建设部)文化艺术协会会员、中国(教育部)教育丛书编委会会员.屡获国家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央国家机关分会等授予的一等奖、精品奖、优秀导师奖、中国书法教育成果银奖、北京大学百年庆典导师林金奖等。连续多年获“中国书画百杰”、“当代中华诗神”等称号。另获“中国当代书画艺术杰出成就奖”、“中国国画杰出贡献奖书画类金奖”、“中国文艺金爵奖书画最佳奖”、“中国当代文化名人”。作品被中央国家机关、国家文化部、中国收藏家协会等收藏。传略编入《中国现代书法家人名辞典》、《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等。 法学博士邱永红,中共党员,东台市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曾获东台市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一等奖,优质课竞赛一等奖,多篇论文获省、市二三等奖。杏坛耕耘十多年,一直坚信:唯有热爱,才会执著;唯有执著,才会成功。 邱永红,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现就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任法律部副总监;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大学客座研究员、深圳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并购重组小组成员、创业板工作小组成员、股权分置改革小组成员、衍生品工作小组成员等职务;籍贯为湖南省涟源市。1、具有较为扎实的公司法、证券法理论功底,对证券监管、公司改制上市、并购重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有较为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已在《中国法学》、《人民日报(理论版)》、《民商法论丛》、《国际经济法学刊》、《证券市场导报》、《21st Century Law Review》、《月旦民商法杂志》(台湾)等海内外权威和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20余篇计180多万字,其中有10多篇被《新华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著作三部;主持或参与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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