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清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释义 |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0〕6号)精神,清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副处级。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市容和环境卫生地方规章、市容和环境卫生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区规定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北江河以南市区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的运输及无害化处理,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建筑垃圾的受纳、排放管理,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清洁卫生服务费、垃圾代运费、垃圾处理费和建筑垃圾处置费的收取。 (三)承担市区的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参与市区环卫设施的选址、规划、设计、建设、质检工作。 (五)开展环境科研活动,不断提高环卫作业科学化、机械化、制度化水平,逐步实现生活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六)参与制订城市规划和环境卫生事业规划,参与审批大型公共民用建筑中的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竣工验收。 (七)参与组织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先进经验,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 (八)协助主管部门指导市辖县(市、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内设2个副科级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接待、信息、统计、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人事劳资、年度考核工作;承担工、青、妇、政治思想、安全生产等工作,参与单位经济活动的分析和决策。 (二)环卫业务科 参与拟订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发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环卫作业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业务培训工作,对环卫作业质量进行检查评比;承担公共厕所的管理;承担清洁卫生服务费、垃圾代运费、垃圾处理费和建筑垃圾处置费等的收费管理及票据管理工作;协调、监督、指导部门之间的生产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经费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配事业编制2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由市财政按301名人员总额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四、直属机构 (一)建筑垃圾管理所,正科级,主要任务:承担市区规定区域建筑垃圾的受纳、排放工作,承担建筑垃圾处置费收费工作。编制10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 (二)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副科级,主要任务:承担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工作,承担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筹建与管理,对垃圾填埋、焚烧及综合处理项目运营实施监督。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 (三)环卫车队,更名为设施设备管理中心,副科级,主要任务:参与市区环卫设施的选址、规划、设计、建设、质检工作,承担本单位基建工作,承担本单位公共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本单位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新型环卫设备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承担道路机械清扫、垃圾运输、垃圾压缩中转站管理、粪便运输、道路洒水等环卫机械作业工作。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 (四)小市环卫站,副科级,主要任务:承担凤鸣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北区域的道路、居民楼梯的清扫、保洁工作;承担辖区内清洁卫生服务费、垃圾代运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工作。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 (五)光明环卫站,副科级,主要任务:承担凤鸣路以东,清远大道以北区域的道路、居民楼梯的清扫、保洁工作;承担辖区内清洁卫生服务费、垃圾代运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工作。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 (六)环卫清洁服务中心,副科级,主要任务:承担清远经济开发区的环卫管理工作,向清城区北江以南区域周边镇(街)提供环卫作业有偿服务。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