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释义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清机编[2009]35号),设立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市卫生局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职责。

(四)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职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六)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十)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纪检监察、资产管理、计划生育、工会、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和组织重大调研活动;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

(二)综合协调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研究拟订考核指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奖励活动,监督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拟订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统计的有关工作;定期汇总、综合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承担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负责对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及情况综合;具体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监督管理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参与非煤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监督管理二科

依法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登记备案;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监督管理三科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拟订安全生产政策;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执法监察支队

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提案处理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有关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区域内本系统的有关信访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 人员编制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五、其他事项

(一)执法监察支队执法专项编制另行核定。其中:支队长(副处级)1名、副支队长(副科级)2名。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积极配合,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三)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负责起草有关职业卫生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规范职业病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1/15 23: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