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清河行政区 |
释义 | 简介清河行政区为解放战争时的行政区,在山东省东北部,东与胶东、南与鲁中、西北与冀鲁边三大行政区相接。具体行政区域南起胶济铁路,东北濒渤海,西达章丘、历城一带,东界初为寿光东境,后扩至昌邑胶河以西。 因小清河流经区境而得名。1940年5月始设专区,辖历城、邹平、齐东、章丘、长山、桓台、临淄、高苑、博兴、蒲台、青城、益寿、寿光、广饶等县。1940年12月清河专区改为清河行政区,专署改为行政主任公署,下辖清东、清西两个分区(相当于专区) 。1941年7月清东、清西分区分别改为专区,同年10月析清东、清西两专区各一部分县设立清中专区。1943年10月增设垦区专署 (后改称垦利专署)。至此清河行政区共辖四个专区。1944年3月撤销清河行政区与同时被撤销的冀鲁边区合并组建渤海行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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