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岛市志·方志志 |
释义 | 《青岛市志·方志志》的编纂工作始于1999年7月,2002年4月正式出版。 《青岛市志·方志志》以章、节、目层次划分。全书共设10章,依次为:旧志编修、旧地方史志书籍提要、旧志整理、新编地方志工作、《青岛市志》编纂、县(市、区) 新志编纂、其他志书及志类著述、年鉴编撰、方志编纂管理与指导、库馆建设,书后有附录。《青岛市志·方志志》的年代断限,上限始于1891年,下限至2000年,全面记载了100年来青岛方志的编写状况。 青岛地方志编纂始于民国。民国《胶澳志》是青岛首部志书。由于1922年12月中国政府收回青岛后称之为“胶澳商埠”,故该书取名为《胶澳志》。《胶澳志》始修于1927年,次年10月成书,由胶澳商埠局主持编纂,赵琪修,袁荣叟纂。 1928年12月,由青岛华昌印制局和胶澳商埠局分别铅印出版,全书共10册,约60万字。该书印数较多,流传亦广,国内各大图书馆和民间皆有收藏。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编修新方志以来,方志的编写和出版数量迅速增加。《青岛市志·方志志》特别阐述了这一方面的发展和变化。 由于首轮所修新志,卷秩浩繁,编纂人员众多,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一项巨大的文化工程。参加编纂的人员有专职和兼职之分,而专职人员中又有市史志办公室与各县(市、区)史志办公室之分;兼职人员则主要是各分志、专业志、部门志、乡镇志的编纂人员。据统计,青岛市和各县(市、区)的专职编纂人员为89人,《青岛市志》各编纂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之兼职编纂人员约1500人,各县(市、区) 兼职编纂人员约1337人,总计约2840人。 1982年2月20日, 成立青岛市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列事业编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 1985年1月,明确为市局级事业单位。1993年12月,青岛市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青岛市史志办公室。 各县(市、区)史志办公室专职人员。各县(市、区)史志办公室共有专职修志人员69人,其中,即墨县12人、平度县5人、胶州市18人、崂山县14人、胶南县8人、莱西县6人、 黄岛区6人。兼职修志人员。《青岛市志》的133个主要编纂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共有兼职修志人员1500余人;各县(市、区) 志的编纂单位,共有兼职修志人员1337余人。 其中,即墨县300余人、平度县200余人、胶州市150余人、崂山县107人、胶南县150余人、莱西县230余人、黄岛区200余人。 青岛市自1982年开始编修《青岛市志》以来,在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政府的领导下,修志成果显著。首先,修成《青岛市志》,原计划分为66卷,后另外增加《青岛世纪图志》和反映修志历史的《青岛市志·方志志》以及《青岛市志·总目录》,从而总共为69卷,约1400万字。20世纪初全部完成,并相继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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