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岛市行道树栽植及修剪技术规程 |
释义 | 前 言行道树是反映城市面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是城市绿化的骨架。能够为行人和车辆庇荫,调节气候,防止风沙飞扬,并且可以创造优美有生机的城市道路环境。为了充分发挥行道树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效果中的作用,提高行道树栽植和修剪的技术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由青岛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提出,青岛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青岛海滨风景管理处起草。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王万波、陈保光、王桂芝、王丽、顾明 本规程于2005年5月18日发布,并于2005年5月20日实施。 青岛市行道树栽植及修剪技术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行道树栽植和修剪技术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栽植和修剪、附录A(资料性附录)道路绿化常用行道树树种。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市所有与园林绿化有关的园林管理部门、园林养护单位物及个人。从事各种道路行道树的栽植和修剪操作。 2 术语和定义2.1 栽植土 理化性质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2 栽植穴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2.3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4 裸根 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2.5 定干高度 乔木从地面至树冠第一分枝点的高度。 2.6 浸穴 种植前对树穴地灌水。 2.7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 栽植3.1 栽植前 3.1.1 树种选择 3.1.1.1 应选择有地方特色,能够体现青岛市道路风貌的树种,还可选择适应本地生长的引进树种。 3.1.1.2 应选择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环境效益好的树种。 3.1.1.3 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青岛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不会对行人造成伤害的树种。 3.1.2 树苗选择 3.1.2.1 应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树干挺直,无疤结,树冠丰满,规格和形态达到设计要求。 3.1.2.2 大规格苗木不得过度修剪,保留树冠不小于原树冠2/3 。 3.1.2.3 顶端优势明显树种不得选用截干树苗,如:银杏、楸树等,银杏应选择雄株。 3.1.2.4 带土球苗木的土球直径是树木胸径的8-10倍,土球厚度应是土球直径的4/5 3.1.2.5 市、区级重点道路和财政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行道树栽植应严格控制苗木选择的质量,乔木胸径不得小于15cm,保留树冠不得小于原树冠大小的2/3。 3.1.3 树苗运输 3.1.3.1 在装卸时应轻吊轻放,不得对树苗根系、枝干造成大的伤害,带土球树苗不得造成土球散球。 3.1.3.2 带土球树苗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 3.1.3.3 裸根乔木运输时,应覆盖根部,并保持根系湿润,树干易磨损处应加垫层。 3.1.3.4 裸根树苗应当天栽植,当天不能栽植的,应进行假植。 3.1.4 栽植穴 3.1.4.1 栽植穴的大小应根据树苗根系的大小挖掘,应大于根系的范围 带土球树栽植穴直径大于土球直径40cm,深度大于土球厚度40cm。 落叶乔木栽植穴直径大于胸径的12倍,深度大于胸径的10倍 。 3.1.4.2 栽植穴应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不得挖成上大下小的锥形和锅底形 3.1.4.3 挖出的土应放在穴旁,遇土质不好时(建筑垃圾、废物、沙土等)应换种植土,大规格树苗应带部分原生地土。 3.1.4.4 穴底部应施以腐熟有机肥做基肥,与栽植土壤搅拌,树木根部离肥应达到15-20cm.(个别对基肥敏感,易引起根系损伤的树种除外)。 3.1.4.5 在干旱季节栽植时,树穴在栽植前应浸穴。 3.1.4.6 挖掘中如遇电缆、管道,应停止操作,并与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3.1.4.7 穴挖好后,应有专人按规定验收,不合格的应返工,空穴过夜,应立安全警示标志。 3.2 栽植 3.2.1 栽植时间以树木休眠期的晚秋和早春最好,秋栽适宜耐寒性较强的树种,春栽适宜耐寒性较差的树种,夏季不适宜栽植,非适宜季节栽植应采取修枝、剪叶、搭棚遮荫、树冠喷水,树体保湿等措施,并加强养护管理。 3.2.2 计算栽植工作量,制定工作计划。 3.2.3 栽植前检查栽植穴,穴壁有塌落的应做整理。 3.2.4 新植树同列应与路平行,在同一直线或弧线上,单株直立,不得有倾斜。 3.2.5 树苗栽植前宜采用对根部喷生根激素处理。 3.2.6 对排水不良的栽植穴,应在穴底铺渗水管或采取其它排水措施。 3.2.7 新植乔木定干高度应在3-3.5m,胸径相差小于2cm,定干高度相差小于30cm。 3.2.8 裸根树栽植 树苗放入穴内,填土至1/3,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继续填土,分层踏实,根系充分接触土壤,最后盖一层土与根颈相平或稍高于根颈不超过5cm,剩下的土构筑围堰,围堰直径梢大于树穴直径,高度10—15cm。 3.2.9 带土球树栽植 先量好已挖树穴深度与土球是否合适,不合适应做修整,放树苗进穴,在土球的底部和四周先放少量土,扶正树苗,去除土球绑扎物(不易腐烂的材料一律去处,容易腐烂的可留少许),土球周围填土砸实,不得砸碎土球,栽后构筑围堰。 3.2.10 反季节栽植 苗木应提前采取疏枝、环状断根等措施;修剪树冠,保留原树冠大小的2/3;起苗时,应加大土球的体积;夏季应搭棚遮荫,树干保湿,冬季应防风防寒。 3.3 栽植后 3.3.1 应对树苗立支柱支撑,支柱支点高度以能支撑树干1/3~1/2为宜,支柱应在栽时埋入或栽后打入,打入时不得打在根上和损伤土球,支柱材料应结实,支撑应牢固,支柱与树干接触处应加垫层,支柱一年后不能拆除时,应另行加固。 3.3.2 栽后应当天浇水,栽植一周内浇水不得少于3次(雨天根据情况可减少,旱天应当增加),每次应浇足,深达根部,围堰如有冲毁和栽植土下陷,应及时修整,3次可以封堰。 3.3.3 珍贵树种、常绿树和大规格树苗应采用树冠喷雾、树干保湿措施。 3.3.4 栽植后应随时检查,对倾斜苗木扶正,死亡苗木进行更换。 4 修剪落叶树应在冬季树木落叶后进行修剪,个别落叶迟的落叶树木可在落叶超过90%以上进行修剪。 4.1 修剪前期准备 4.1.1 应掌握修剪树木的数量,确定完成修剪的时间. 4.1.2 修剪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修剪操作人员应做修剪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身体情况良好,适合修剪作业,不得酒后工作. 4.1.3 修剪工具(枝剪、高枝剪、手锯、刀锯、油锯、长梯、长杆、安全绳索)应运转正常,应有工作区域警示标志和围挡器具。 4.2 修剪技术标准 a)定干高度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 b)有明显主干乔木分枝点以下应树干通直,主枝均匀整齐,不偏冠。 c)病虫枝条数量不超过5% d)修剪剪口平滑,不得有劈裂,剪口留有斜度,不得剪成平剪口. e)剪口大于3cm的应做防腐处理(药物、油漆、烧灼等方法)。 4.3 修剪形态 4.3.1 中央领导干形 保留一强大的中央领导干,在主干上枝条均匀疏散分布,只要保留住中央主干,对其它枝干地修剪量也比较小。适用于:银杏、楸树。 4.3.2 多领导干形 留3-5个中央领导干,其上分层分布侧生枝条,形成均整的树冠,主要用于生长较旺盛的观花乔木。适用于:海棠、红叶李。 4.3.3 杯状形 没有中心主枝,仅有相当一段高度的树干,主干上分布3-5个主枝,均匀向四周分布,主枝上再分生侧枝,呈整齐美观的规整分生,冠内不得有直立枝、内向枝的存在。适用于:法桐、臭椿、栾树。 4.3.4 自然开心形 没有中心主枝,分枝点较低,主枝3-5个,放射分布于主干之上,中心开展,中心枝条不空,形成自然开心树冠。此种修剪方式在实践中应用广泛,但因各种树木的成枝方式不同,具体修剪又有些差别。 a)枝条枝干较粗,发枝能力一般,主枝侧向分布,花芽生于中短枝上,修剪注意修剪中长枝,保留树冠中下部短枝。适用于:樱花。 b)枝条枝干较细,发枝能力一般,主枝均匀分在主干上,花芽生于中长枝上,花后要对开花枝条短截,促使多生分枝。适用于:碧桃。 c)主枝在主干上均匀分布,树冠整体生长呈伞形,修剪以去除枯死枝和病虫枝条为主。适用于:合欢。 d)主枝在主干上均匀分布,树木生长快,发枝能力强,树冠生长呈卵形或卵圆形。适用于:国槐、白蜡、枫树。 e)主枝均匀分布,枝条下垂,修剪应控制直立枝条,剪口应留上芽,树冠高度不宜超过主干高度的1/3,适用于:垂柳。 4.3.5 自然生长形态 树形为树木正常情况下自然生长的形态,修剪只以去除枯死枝条、过密枝和扰乱树形的枝条为主,不需要做其他大的修剪。适用于:杜仲、朴树、榉树、黑松、广玉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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