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属,即侨眷。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指出: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广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外籍华人和港澳同胞居住在广东省的眷属,可参照本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行。”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眷属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待遇和手续,可参照该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