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完 |
释义 | 一、春秋时期人物人物简介陈完,春秋时陈国公族。陈厉公之子。字敬仲(一说敬是谥号)。他是战国时期田氏齐国的始祖。 人物生平公元前707年,陈国发生宫廷内乱,厉公被杀,太子完被贬为大夫。后宣公太子御寇,被宣公宠妃谋杀;完和御寇相好,恐祸及己身,便离陈出走,投奔齐国,史称“完公奔齐”。完公奔齐后,齐桓公要拜他为卿,陈完推辞,齐桓公就封他为“工正”(管理百工的官),并赐给他很多田地。当时的“陈”和“田”同音(即音韵学中常讲的“古无舌上音”),故或称之为“田完”。陈完的后代以“田”为姓,陈完就是田姓始祖,这也是“陈田一家”的由来。传九世至田和而代齐。 史记文载《史记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记载: 陈完者,陈厉公佗之子也。完生,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卜完,卦得观之否:“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而在异国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孙。若在异国,必姜姓。姜姓,四岳之後。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厉公者,陈文公少子也,其母蔡女。文公卒,厉公兄鲍立,是为桓公。桓公与他异母。及桓公病,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为厉公。厉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於蔡人,数归,厉公亦数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林自立,是为庄公。故陈完不得立,为陈大夫。厉公之杀,以淫出国,故春秋曰“蔡人杀陈他”,罪之也。 庄公卒,立弟杵臼,是为宣公。宣公二十一年,杀其太子御寇。御寇与完相爱,恐祸及己,完故奔齐。齐桓公欲使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得免负檐,君之惠也,不敢当高位。”桓公使为工正。齐懿仲欲妻完,卜之,占曰:“是谓凤皇于蜚,和鸣锵锵。有妫之後,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与京。”卒妻完。完之奔齐,齐桓公立十四年矣。 完卒,谥为敬仲。仲生孟夷。敬仲之如齐,以陈字为田氏。 陈国内乱陈国争夺君位的内乱要追溯到公子完的祖父陈桓公。桓公死后,其弟他杀桓公太子免而自立;接着,蔡人又杀陈他而立免弟跃,即陈厉公。这厉公便是公子完的父亲。厉公去世,君位传给其弟林,为庄公;庄公去世,君位又传给其小弟杵臼,为宣公。公子完因叔父林、杵臼的篡位而不得立。宣公杵臼原来已立太子御寇,后又有宠姬生子款,便立款而杀太子御寇。厉公子完与宣公太子御寇交往甚密。御寇被杀后,公子完担心会祸及己身,于是携家带眷,投奔到了齐国。 田氏代齐陈厉公生下儿子不久,有一个周太史经过陈国。陈厉公款待后就请周太史为儿子占一卦。周太史清心通神后用蓍草进行演算,占得了《观》卦,并演变为《否》卦。《倜易》说这一变卦的乂辞“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深通《易》理的太史进行了阐述:认为这个孩子具有光大一个国家的运气,就是“观国之光”;不过不在陈国本国,而有利于在异国他乡发展,就是“利用宾于王”。公子完成年时,陈国的大夫懿氏想把女儿嫁给他,也进行了占卜,说他将在姜姓之国发展壮大,到第五代开始昌盛,地位及于正卿,到第八代就没有人能比得上了。 陈公子完由于国内的动乱,真的投奔到姜姓的齐国,也真的在第五代时有实力来拉拢民心,控制齐国国政,结果在第八代时演出了一幕“田氏代齐”的历史剧。古代“田”与“陈”音义略同,公子完死后谥号为敬仲,他的后代改姓田。 史书记载了一些通过算卦、占卜而作出的预言,预言又应验了。这些记载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人们相信算卦、占卜的状况。而史官当然要把一些应验的卦占记录下来,而摈弃了那些不灵验的部分。 陈氏子孙中有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田穰苴和孙武。田穰苴,齐王国最高指挥官大司马,子孙后世称司马氏,故其又称司马穰苴,其著有兵家巨作《司马法》。孙武,吴王国大将军,其著有兵家巨作《孙子兵法》。司马穰苴和孙武在唐朝开元十九年被玄宗皇帝列入“武庙十哲”;《司马法》和《孙子兵法》均列入北宋《武经七书》。 二、明代诗人陈完(约公元1621年前后在世)字名甫,号海沙,通州人。生卒年均不详,约明熹宗天启初前后在世。万历三十四年(1606)举人。工诗,有《皆春园集》四卷,《四库总目》诗风多恬适舒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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