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释义 | 平阳县人民法院建立于1950年10月,至今走过了60年历程。作为地方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主要任务是:依法受理和审判辖区内法律规定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依法办理各类执行案件,并通过审判和执行惩处犯罪分子,解决民商事纠纷和行政争议,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平阳县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20人,下设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保留执行庭)、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科、司法警察大队、鳌江法庭、水头法庭等14个部门,并下设全额事业单位即审判保障服务中心。2009年5月,为方便地处偏远群众诉讼,增设了山门审判站和萧江审判站。近年来,平阳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公正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全面贯彻“八项司法”、落实“三项承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3年以来,先后有47项(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奖励,24人次立功受奖,其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3次,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6次,被省政法委评为规范执法先进单位、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市先进集体14次,县级先进集体24次。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随着平阳改革步伐的加快,开放的平阳正以崭新的风貌昂首向前,平阳县人民法院也将伴随着平阳的发展,紧扣时代脉搏,牢牢把握历史机遇,锐意改革、不断进取,为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擎起永不倾斜的法律天平!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