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释义 | 机构简介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机构(县级建制)。承担着领导、组织、监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工作;研究拟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政策;指导和组织实施机动车的安全检验,驾驶员的考试考核和发牌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县(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承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及市政府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支队现有民警124人,职工63人。其中:县级干部 7 人,科级干部 51 人。党员85人,占69%。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7人,占62%。支队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秩序宣传科、事故处理科、巡查大队、车管所、复训队、检测站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10个科室。下设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7个交警大队和11个交警中队。管辖道路2845.38公里,人均平均管辖道路22.95公里,其中国道1条,168公里,省道5条461公里,县乡道路34条2216.38公里。管辖24554辆机动车和43374名机动车驾驶员。人均平均管辖198辆机动车、350名机动车驾驶员。 平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历届党委、政府和省交警总队、市公安(处)局的领导下,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为广大群众和驾驶员服务中做出了巨大的成绩,曾连续9年被评为全省交警系统目标化管理先进单位。2005年,支队继续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契机,积极开展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整治城乡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等活动,推动了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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