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茂国 |
释义 | 简介重庆奉节六旬老人陈茂国,家里1200多平方米的房屋被推倒后,用来修建渝宜高速公路连接道,结果双方在赔付金上相差22万元,他一怒之下爬上自家一棵15米高的桉树“安营扎寨”。3个半月,吃喝拉撒全在空中进行,必备生活用品也用绳子吊上去。 11月18日凌晨,经当地一家媒体出面协调,有关单位愿意再支付22万元的补偿费,陈茂国终于“走”下他的“树房”。本以为这件事情就此结束,然而,就在其下树的当天下午,当地公安机关却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其抓获,并于11月19日1时刑拘,现羁押在奉节县看守所。 经历生活:陈茂国每天吃喝拉撒全在树上解决,并用塑料袋装好放到地上处理 工作:树枝上挂着一个喇叭,陈茂国每天高声放着喇叭给村民“宣讲”政策 代价:面容憔悴,身体虚弱,头发像一团野草,根根直立,极像野人一般 补偿陈茂国家住奉节县朱衣镇帽峰村二组,以前在当地开有一家百货商店。他家被推倒的废墟旁,一棵约15米高的桉树显得高大挺拔。在离地面约12米高处的树枝间,搭有一个窝棚。窝棚上端挂着陈茂国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照以及卫生许可证等证件,旁边树枝上还挂着一个喇叭。每天上午9时左右,陈茂国从树上放下一根绳子,在树底搭有一个棚子居住的妻子沈正兰来到树下后,将早早煮熟的红薯放进一个白色塑料袋中,然后用放下来的那根绳子拴住,陈茂国再将口袋拉上去。随后,陈茂国左手拿着红薯啃了起来,并高声放着喇叭给村民“宣讲”起政策来。沈正兰清楚地记得,丈夫是8月3日上午10时爬上这棵树的,至今已有3个半月的时间。 讲述陈茂国介绍,他爬上树后,从下面吊了大大小小60块木板,用铁丝捆在树枝上,搭成一个只能半躺的“窝棚”。每当狂风暴雨袭来时,窝棚顶端的被单就会被淋湿,这时他会用事前备好的 小塑料口袋裹住头部,抵挡暴雨侵袭。 “他在上面日晒雨淋,经常生病,他又不愿意下来,我们只得把药物让他拉上去。”沈正兰伤心地说,每天的吃喝拉撒,丈夫全在上面解决,并用塑料口袋装好再放到地面上处理。 陈茂国说,呆在树上日晒雨淋确实难受,特别是近段时间气温只有几度,寒风袭来,大树摇摆,他冷得直打哆嗦。“他上树前有110多斤,现在可能只有不到80斤了。” 原因陈茂国介绍称,他夫妻俩从1981年起开始做酿酒生意,后来又开百货店,家中建有两楼一底共1200多平方米的房子,全家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后来,规划中的渝宜高速公路奉节连接道,必须经过陈茂国的家。2008年12月底,陈茂国的家被强制推掉,有些百货也被压在墙根处。 对此,朱衣镇党委书记、朱衣片区新城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泽斌介绍称,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陈茂国的1200多平方米的房屋共补偿了39万余元,抵扣给他们全家的3套共270平方米的住房,实际应给他们31万余元,而相关业主方也同时答应给他们26万元的百货和酿酒原料等损失费。面对这58万元的赔付,陈茂国则称,自从房屋被推掉至今,他们一直没有营业,再加上其他方面的损失费,至少要求赔偿80万元。 谈妥此事引起了重庆一家媒体的关注,愿意从中撮合协调。17日中午,该报记者来到这棵桉树下,陈茂国的二儿子陈元告诉该记者,他们全家对房屋的补偿没有意见,但因百货的损失太大,他们希望在这方面能增加22万元的补偿,也就是共补偿现金80万元。获知这一消息后,该报记者迅速将情况反馈给了朱衣镇党委书记兼朱衣片区新城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泽斌。不久,任泽斌回话,该事具体由业主单位国平集团来负责处理。18日凌晨1时,经紧急磋商,国平集团最终同意增补这笔费用给陈家,并给陈家开具了一张80万元的现金支票。 虚弱18日凌晨5时左右,陈茂国在树上放下软梯,从树上下来。“整整3个月未下地的他,左脚刚一着地,突然身子一软,险些摔倒在地,陈的3个儿子马上将他扶住。”村民陈治亮说。 陈治亮还介绍称,陈茂国下树后,面容憔悴,头发长得像一团野草,根根直立,显得胡子拉碴,衣服也破旧不堪,极像野人一般。大儿子陈治油称,家人马上在废墟上生起一团火给父亲御寒。烤了一个小时的火后,陈茂国被二儿子陈元搀扶着回到其租住房休息。随后,早已在现场待命的一辆挖掘机立即上前,将这棵直径达50厘米的10年桉树连根拔起,树上的“窝”也一并倒下。 陈茂国的妻子沈正兰称,丈夫下树后身体显得十分虚弱,准备进行体检,如果查出有病,要立即治疗。 食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陈茂国走下树的当天下午,他就被当地警方抓走,并于11月19日被刑拘,涉嫌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18日18时左右,三爸正在我家吃晚饭,突然来了约10个没有穿警服的人,他们把他按倒在地后,拖上一辆面包车就开走了。”陈茂国的侄女陈海燕说。 19日上午9时,沈正兰来到朱衣派出所,打听丈夫的下落。接待民警说,目前尚未接到有关陈茂国被警方抓走的消息。于是沈正兰当即向朱衣派出所报案,称丈夫可能遭到绑架。 哪知,当天12时,朱衣派出所杨所长打电话通知沈正兰说,经过向县公安局核实,当天抓走陈茂国的是县公安局的民警。随后,陈茂国的大媳妇陈海容被通知到朱衣派出所,领回了一张拘留通知书,上面写着,陈茂国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该局于11月19日1时刑拘,现羁押在奉节县看守所。 据了解,朱衣镇党委书记、朱衣片区新城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泽斌曾当众援引奉节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罗启辉的话说,“罗常委曾在大会上当众向陈茂国的家人保证,他下树后政府不会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不会抓他。”任泽斌书记还说,“这一点请陈茂国放心,他下树后政府肯定不会抓他,还会给他做身体检查。”奉节县有关部门是否食言?本报记者昨晚拨通了罗启辉的手机,对于记者的提问,罗启辉不置可否,记者一再追问时,他说自己有事便匆匆挂了记者的电话。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陈茂国,男,汉族,1964年7月生,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近年来发表学术论文: 村民自治权属性的法学解析及其实现路径,华中农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第一作者; 我国中小企业银行信贷融资的法律对策研究,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第一作者; 论农地征用中的几个关键性法律问题,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第一作者; 浅析诉讼程序的效益价值,当代经理人,2006年第13期,第一作者; 行政立法监督及现实路径选择,湖北社会科学,2006年第8期,第一作者; 股份公司中投票制度的法律规制——以保护中小股东为价值取向,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第一作者; 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所订立合同的效力——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理论界,2005年第6期,第一作者; 浅析统一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1期,第一作者; 股东出资标的问题研究,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第一作者; 论对人型悬赏广告之行为人,广西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第一作者; 论商业秘密的法律属性,江汉论坛,1999年第9期,第一作者; 论对控股人权利的限制,建材高教理论与实践,1999年第2期,第一作者。 学术兼职:湖北省法经济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湖北省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讲本科和研究生课程:经济法学、经济法基础理论、财税金融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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