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良谟 |
释义 | 1 明正德年间官员陈良谟(1482—1572),字中夫,号楝塘,安吉凤亭(今凤凰山乡)人。明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初授工部主事。奉母入京,船行中途,适河道水涸,须陆行,畏难不前。母责曰:“平生出入徒步,若初入官便思安逸,纵此一念,吾立见汝败矣。”遂敬诺改途。于朝廷工、礼、刑、兵四部郎署辗转达十年,后外调,历任湖广参议、福建按察副使及贵州参议。为官清廉,某巨商曾持良谟友人书函以求助,始欲许之,后见出千金相赠,顿鄙而拒之。年五十七,因病乞休归里。时,湖俗士大夫以财相高,惟与良谟相处不敢言财,时人誉其为“有志于圣人之徒”。自幼勤学,耄耋之年仍琅声不绝。其诗文温醇典雅,著作甚丰,存有《天目山房集》、《见闻纪训》及《佩韦纂要》等数百卷。 2 明崇祯年间官员人物简介陈良谟(1589—1644)字士亮,一字宾日,原名天工,浙江鄞县(今宁波)人 。崇祯四年(1631)进士。历仕大理推官、御史,崇祯十二年(1639)出任四川道监察御史,抵御张献忠守备甚固。还朝未久,京城破,自缢死。 明史记载陈良谟,字士亮,鄞人。崇祯四年进士,授大理推官。初名天工。庄烈帝虔事上帝,诏群臣名“天”者悉改之,乃改良谟。在职六年,两注上考。行取陛见,擢御史。 十二年,出按四川。期满当代,再留任。时流寇大入蜀,诏良谟专护蜀王,巡抚邵捷春专办贼。良谟饬守具,坚壁清野。贼犯成都,遣将据要害为掎角。一再战,贼溃奔。帝闻贼扰蜀,下诏责良谟,已闻其善守御,乃优旨赐银币。及还朝,贼势益迫,所规画率不行,而京师陷矣。 良谟尝梦拜文文山于堂下,万历中举于乡。十赴会试,至崇祯七年始中式。及廷对,帝亲擢第一,还宫喜曰:“朕今日得一耆硕矣。”拜修撰。益勤学,非其人不与交。 十二年春,畿辅告警,疏陈作士气、矜穷民、简良吏、定师期、信赏罚、招胁从六事。历南京司业、左中允、右谕德,入侍经筵兼东宫讲官。杨嗣昌夺情入阁,理顺昌言于朝,嗣昌夺其讲官。开封垂陷,理顺建议河北设重臣,练敢死士为后图,疏格不行。嗣昌、薛国观、周延儒迭用事,理顺一无所附丽。出温体仁门,言论不少徇。 贼犯京师急,守卒缺饷,阴雨饥冻。理顺诣朝房语诸执政,急请帑,众唯唯。理顺太息归,捐家赀犒守城卒。僚友问进止,正色曰:“存亡视国,尚须商酌耶!”城破,妻万、妾李请先死。既绝,理顺大书曰:“成仁取义,孔、孟所传。文信践之,吾何不然!”书毕投缳,年六十三。仆四人皆从死。群盗多中州人,文山揖之上:“公与予先后一揆,何下拜为?”觉而异之。及是城陷,良谟方移疾卧邸中,一恸几绝,自是水浆不入口。或劝良谟无死,不答。谓邑子李天葆曰:“吾为国死,义不顾家。惟是母老,先君莫葬,继嗣未定,须一言耳。”因赋诗付天葆。未几,闻帝崩煤山,大恸曰:“主上不冕服,臣子敢具冠带乎!吾巾亵,安所得明巾。”天葆以巾进。良谟著巾,蓝便服,起入户。妾时氏随之,遂与妾俱自缢死。时氏,京师人,年十八。良谟逾五十无子,以礼纳之,侍良谟百三日耳。良谟既卒,其族人以其兄之子久枢为之后。未几,久枢亦卒,良谟竟无后。赠太仆卿,谥恭愍。本朝赐谥恭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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