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纽约州民法典草案 |
释义 | 图书信息纽约州民法典草案定 价:¥25.00 作 者:(美)菲尔德 著,田甜 译 出 版 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1-1 I S B N:9787500076001 内容简介这是一部墙内开花墙外香的民法典草案,它在自己的原产地纽约州遭遇流产的命运,却为加利宝尼亚、蒙大拿、南达科达、北达科达、关岛五个美国法域采用。 这是一部因为作者的人缘不好遭遇流产的民法典草案。 这是一部挑起了世界民法典编纂史上著名的菲尔德-卡特论战的民法典草案。 这是一部立足于普通法系文化并吸收大陆法因素的民法典草案。 《纽约州民法典草案》是英语世界的一部民法典草案,它代表了英语区人民对法典纂观念的采纳。这种采纳具有悠久的历史。 它是《纽约州民法典草案》的临终弥撒,在这个场合,它被议会最终拒绝。纽约民法典论战持续了四年(从1883年卡特发表其萨维尼式的论战论文到1887年他在纽约州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作证。)。此后,菲尔德就把他的主要学术活动精力投入到《国际法典大纲》的的制定上去了(1886年9月首次在曼彻斯特向英国社会科学促进协会提出制定《国际法典》的建议)。《纽约州民法典草案》尽管在本州已死亡,但它继续在外州延续其生命。到1933年,它还最后一次在关岛爆发出其生命的火花。 作者简介戴维·达德利·菲尔德,1805年2月13日出生于康涅迪克州,成年后在阿尔巴尼和纽市学习法律,1828年成为律师。从1839年开始,投身于纽约州的法典编纂运动,先后参与或主持了纽约州《政治法典》、《刑法典》、《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的起草。在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与詹姆斯·卡特论战,导致《纽约州民法典草案》流产,但该草案被美国许多州采用并影响外国立法。这次事件后,菲尔德投身于《国际法典》的制定并取得了影响。他是其所处时代的美国许多大案、要案的辩护律师,由于为众所公认的坏人辩护,在律师界广受争议。但任过国会议员。1894年4月13日病逝于纽约市。 目录序言 菲尔德及其《纽约州民法典草案》——一个半世纪后再论法典编纂之是非 一般性规定和结构 第一编 人 第一分编 人 第二分编 人格权 第三分编 人身关系 第一题 婚姻 第二题 父母和子女 第三题 主和仆 第四题 监护人和被监护人 第二编 财产 第一分编 财产之一般规定;物的存在方式以及所有权的改定 第一题 所有权的客体 第二题 财产的分类 第三题 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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