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宁乡县国土资源局 |
释义 | 简介宁乡县国土管理局于1987年5月经宁乡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1年11月,宁乡县人民政府合并地质矿产局与国土管理局组建了宁乡县国土资源局。目前,宁乡县国土资源系统在职干职工346人,内设12个科室,下设2个直属分局,10个二级单位和3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宁乡县国土资源局作为县政府的直属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以及对国土资源市场、测绘行业的规范和管理。 1987年以来,宁乡县国土资源工作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不断推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和矿产资源的合理高效开发,大力发展国土资源市场,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宁乡县1997年被评为全省和全市唯一的“土地管理‘三无’乡镇活动模范(先进)县”;1998年被评为全省首批“土地执法模范县”;2001年被评为全国“土地执法模范县”;2003年被评为全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示范基地”。2004—2005年宁乡县国土资源局坚持以人为本,在与时俱进中务实巧干,实现了保执法模范、保服务优质、保发展需求、保队伍平安的“四保”目标。目前,全局上下正在大兴学习之风、节约之风和诚信之风,高奏“树立节约理念,建设和谐县局”的主旋律,奋力开创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局面。 资源简介宁乡处湘中东北部,是已故国家主席刘少奇同志的故乡,东连古城长沙,西屏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南接韶山伟人故里,北望浩淼八百里洞庭,总面积2906平方公里,县辖19个镇、14个乡,1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湖南宁乡经济开发区)、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金洲新区)。县城距长沙市区仅36公里,通过金洲大道、枫林西路(G319)等城市主干线可以直达长沙市区,两个小时车程可辐射湘鄂赣11个地级市4000万人口。 宁乡土地利用结构以林地和耕地为主,其中林地占总面积的40.4%,耕地占32%。全县耕地总面积为92510.5公顷,人均耕地0.07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1450公顷。 宁乡境地多为丘陵地带,含丰富的自然资源,蕴涵着巨大的开发潜力,尤其是非金属矿产分布比较广泛。县域内已发现矿产36种,其中能源矿产5种、黑色金属矿产3种、有色金属矿产7种、化工原料矿产3种、冶金辅助原料矿产2种、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产15种,水气矿产1种。发现矿产地197处,其中中型矿床6处,小型矿床119处。其中煤炭坝的煤炭质量、灰汤温泉的医疗效果誉满省内外,灰汤温泉是全国三大高温复合温泉之一。 机构设置办公室 计财科 人力资源科 用地科 规划耕保和节约集约用地科 土地供应科 地籍和测绘管理科 政策法规科 征地拆迁管理科 监察室、信访办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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