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章 |
释义 |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数量和名额分配2010年自治区选聘2000名大学生“村官”,各盟市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资格条件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的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08年--2010年毕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4、在校期间表现和学习成绩良好。 5、有志从事农村牧区工作,热爱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事业,热心为农牧民服务。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适应能力。 7、身体健康。 三、聘任职务大学生“村官”为“嘎查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嘎查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农牧民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通过法定程序参加选举担任嘎查村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鼓励回原籍担任大学生“村官”。 四、程序和时间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一般通过宣传动员、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聘任合同和任职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0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见附表2)并下载打印一式3 份。应届毕业生将《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交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和盖章。往届毕业生将《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交原户籍所在地或就近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和盖章。交《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原件,同时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2010年5月21日至5月22日,各高等院校、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后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的《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1份留存,其它2份务必于5月22日前报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2010年5月26日至5月29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考生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2、考试考察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0年5月30日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九个考点:区直(考生为驻呼和浩特市高校和区外高校毕业生)、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 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笔试统一汉语制卷,考生可用蒙文答卷,但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参加笔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6月15日后笔试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和考察: 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各盟市委组织部,结合各盟市选聘计划及考生报考志愿,以盟市为单位分别划定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并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7月1日—7月20日,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组织本盟市考生的面试和考察。各盟市的面试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有关表彰材料复印件,学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原始材料。考察时要再次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学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如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3、确定初步选聘人选。各盟市委组织部按照笔试、面试和考察的综合成绩初步等额确定拟选聘大学生“村官”名单,并在各盟市委党建网上进行公布。 4、体检。8月1日前,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拟选聘大学生“村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面试和考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5、公示。8月10日前,各盟市委组织部将拟选聘大学生“村官”名单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定后,分别在各盟市委党建网上进行公示。 6、签订聘任合同。公示无异议的大学生“村官”经岗前集中培训后,与旗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合同书》,合同期为2年。 五、待遇和优惠政策(一)聘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比照本地苏木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和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2、在嘎查村任职期间,统一办理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每人2000元。 4、享受苏木乡镇公务员的探亲休假待遇。 5、对已被录取为自治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嘎查村任职期内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二)选聘期满,连续两年考核称职以上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统一掌握,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直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安置到专业对口单位。 2、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3、三年之内具备“选调生” 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三年之内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笔试总成绩加权前加5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公务员应重点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 5、三年之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6、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在嘎查村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相关高校应为其重新办理并发放就业派遣证,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8、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9、本人自愿、服务单位同意,经苏木乡镇党委初审,盟市、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审定,可申请延续一个服务期。 为确保考生准确了解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与所报盟市的组织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联系。各盟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表3。 联系电话:略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 2010年5月12日 附表1:2010年大学生“村官”名额分配表 附表2:点击下载 附表3:各盟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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