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美巫术 |
释义 | 火地人:南美南端火地岛三个印第安部落的统称。19世纪初尚约有1万人,现已所剩无几。分布在东北境内,语言属印第安语系昌语族。信萨满教。16世纪起被欧洲殖民者从南美大陆驱逐到苦寒的火地岛,经济文化发展受到阻碍。以数十人所组成的亲属集团为单位,过不定居的渔猎生活。使用弓箭和标枪。 美洲在哥伦布发现之前,大多数印第安人处在原始公社制的不同阶段。他们中间普遍存在着万物有灵观念、巫术观念。 万物有灵观念是人类思想最早产生的一种观念,在印第安人中间就普遍存在这种观念。如热带森林里的印第安人,相信植物和动物都有精灵,精灵也像人一样生活;南美查科地区的印第安人,不仅相信人人都有灵魂,还相信动物也有灵魂,即精灵。他们还相信,人死后,魂灵会变为动物,而巫师死后会变为美洲豹。 潘帕斯地区和火地岛的印第安人,认为整个自然界都有鬼魂和精灵在游荡。他们还把精灵分成善恶两类,他们崇拜的往往是恶精灵。如巴塔哥尼亚的印第安人,特别崇拜荒野中的孤树,认为这是他们崇拜的恶精灵的化身,所以他们在树上挂满了祭品。 万物有灵信仰在北美也很普遍,如加利福尼亚的印第安人对山、河、湖、林的精灵特别敬畏。降病的精灵最令他们感到害怕,所以他们有专门治病的巫师;大草原上的印第安人为了祈求精灵降临,甚至会跑到荒郊日夜祈祷,一连数日不眠不食,有人还伤害自己的身体,乞怜于精灵;库特奈族和阿尔衮琴族相信人死后会投胎变为别的东西。 在整个美洲,凡相信万物有灵的印第安人都相信巫术,巫术是他们用来控制精灵的手段,还有专门施巫术的巫师。他们认为巫师是精灵和人的中间人。 有的部落如南美的火地人和北美的克里克人认为,要想成为真正的巫师,必须在梦中与精灵见面之后。同时,巫师还要接受施法、念咒、治病一类的特殊训练。领导宗教活动和驱鬼治病是巫师的日常工作。这两种工作都要举行相应的仪式,在举行仪式时,巫师要装扮成精灵,在脸上涂抹各种颜色,戴假面具,边跳舞,边击鼓、摇铃,认为这些响声能驱赶鬼魂或精灵。 南美热带森林和北美加利福尼亚地区的巫师,通常大量吸烟或服用麻醉剂,使自己神魂颠倒,然后给人施法治病。 北美的印第安人在出猎之前和收获之后,都要举行巫术仪式,以祈求精灵保护。他们还相信灵物的作用,身上常佩戴被认为有灵的东西,以求消灾免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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