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陵县国税局 |
释义 | 一、领导分工局 长 邓国柱 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 黄海清 分管人事教育科、财务管理科工作,联系税源管理一科、办税服务中心工作。 副局长 汪长春 分管税政制度科、数据处理中心工作,联系税源管理二科工作。 二、机构设置办公室:负责制定机关和系统年度工作规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督促检查、文电处理、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和系统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政府目标考核工作。贯彻落实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收集、接收、整理、统计、保管各门类档案及资料;负责文书、声像、数据、征管资料、财务资料的档案管理;负责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 税政制度科: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流转税、所得税、涉外税收等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税政业务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发票管理、欠税管理工作;负责国际税收事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征管改革的措施和方法;负责征管质量考核、多元化申报纳税、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征管资料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指导和管理;负责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管理系统、税控装置等税收业务系统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与地税、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协作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出口退(免)税政策,开展出口退(免)税政策调研,指导、组织全县出口退(免)税管理;推广应用出口退(免)税管理软件及相关电子信息管理工作;防范、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活动,治理出口退(免)税秩序;办理出口退税审核、退库及日常退税管理等工作。 执法监督科:组织实施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追究制以及税收执法资格和能级认证的管理;负责税收业务的法律事务和协调工作,承办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负责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备查备案等工作。 财务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系统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系统经费收支预决算,办公预算经费的申领和划拨;负责基建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对基建竣工项目的决算审计和财务审计;负责本系统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县局行政科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各项费用支出的审核、报销及会计凭证的编制;负责县局经费、食堂、基建财务的核算、报表的编制;负责县局固定资产的核算;负责县局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的核算及管理;负责县局医药费的审核、报销、统计工作,建立个人明细台帐;负责县局干部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人事教育科: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录用、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人事档案。负责贯彻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学历学位教育、各类技术职称、专业等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更新知识、岗位练兵以及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创建的申报、事迹材料的起草、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对创建活动的指导、督促;负责开展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情况的检查、组织文体活动以及年度评先评优工作。 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及系统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收计划的情况;负责检查本级机关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以及系统的重要违纪案件,并对案件的处理提出意见;受理本级及系统的检举、控告和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部门)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指导或领导本级及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税源管理一科:负责籍山镇区域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工作。包括:采集录入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税源信息;实地核查纳税人登记认定事项的真实性,清理漏征漏管户,了解掌握纳税人的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各类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和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了解掌握欠税纳税人资产处置等情况,核定和调整纳税定额;负责税款催报催缴和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管理事项的调查核实,协助有关部门清缴其有关税务证件、发票,清算应征税款、罚款、滞纳金;调查了解分析管户税负变化和税源变化趋势及原因,筛选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实施纳税评估;负责纳税人使用发票和税控装置的日常管理以及各类发票异常票的到户核查,督促纳税人落实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和安装使用税控装置;负责对纳税人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或处理建议,涉嫌偷、逃、抗、骗税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移交稽查部门;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提供纳税咨询辅导等工作。 税源管理二科:负责许镇镇、弋江镇、家发镇区域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工作。包括:采集录入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税源信息;实地核查纳税人登记认定事项的真实性,清理漏征漏管户,了解掌握纳税人的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各类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和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了解掌握欠税纳税人资产处置等情况,核定和调整纳税定额;负责税款催报催缴和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管理事项的调查核实,协助有关部门清缴其有关税务证件、发票,清算应征税款、罚款、滞纳金;调查了解分析管户税负变化和税源变化趋势及原因,筛选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实施纳税评估;负责纳税人使用发票和税控装置的日常管理以及各类发票异常票的到户核查,督促纳税人落实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和安装使用税控装置;负责对纳税人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或处理建议,涉嫌偷、逃、抗、骗税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移交稽查部门;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提供纳税咨询辅. 税源管理三科:负责三里镇、烟墩镇、何湾镇、工山镇区域内纳税人的税源管理工作。包括:采集录入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税源信息;实地核查纳税人登记认定事项的真实性,清理漏征漏管户,了解掌握纳税人的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各类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和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了解掌握欠税纳税人资产处置等情况,核定和调整纳税定额;负责税款催报催缴和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管理事项的调查核实,协助有关部门清缴其有关税务证件、发票,清算应征税款、罚款、滞纳金;调查了解分析管户税负变化和税源变化趋势及原因,筛选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实施纳税评估;负责纳税人使用发票和税控装置的日常管理以及各类发票异常票的到户核查,督促纳税人落实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和安装使用税控装置;负责对纳税人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或处理建议,涉嫌偷、逃、抗、骗税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移交稽查部门;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提供纳税咨询辅导等工作。 办税服务中心:负责税务登记及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税收证明单的开具、核销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发票的领、用、存管理工作;负责发票发售及工本费收取工作;负责代开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旧管理工作;负责各税种纳税申报工作;负责税款征收及税收完(退)税凭证的开具工作;负责税收会计应征凭证的审核、整理、装订工作;负责海关完税凭证等四小票抵扣信息的采集、上传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的内部管理工作;负责防伪税控企业的发行、报税、认证、发售等工作;负责稽核系统数据采集、上传、下载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报批工作;负责依申请各类涉税事项的受理、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受理出口生产企业预审和正式申报工作;负责各类征管资料的传递工作。负责本县范围内的车辆购置税的集中征收管理工作。 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负责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综合数据库;负责计算机硬件及网络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流程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管理;负责组织应用软件和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系统数据维护、处理、统计分析和增值利用及数据信息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各类税收报表的加工、生成和发布;负责税收计会统管理工作,制定、落实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工作制度和管理;负责进行纳税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建立纳税评估分析数学模型,为纳税评估提供依据;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负责与金库税收收入的对帐工作,协调财、税、库、行及相关经济部门的信息交流;负责国税内、外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稽查局 :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受理及查处工作;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协调系统的管理;协调税务稽查个案中的司法事宜;负责税务检查证件的管理。 机关服务中心 :研究制定县局机关后勤服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县局机关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县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负责县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县局机关食堂、车辆、房产管理工作;负责外事和接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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