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民政助理 |
释义 | 助理 何谓助理?顾名思义,助理就是去帮助打理的意思。 为谁帮助打理?这里有个职责之分,有上下之别。助理可以被授权,但不能越权。 现在乡镇设民政办公室,其主要领导不叫主任,为什么办公室不叫主任叫助理。 要从其乡镇民政办公室与民政局的隶属关系上了解这一问题,其主要帮助民政局打理民政工作。 再就是民政部的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1969年撤消,1978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并延续至今。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0月19日,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谢觉哉为内务部部长,武新宇、陈其瑗为副部长。10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宣告成立,内务部位列30个部、会、院、署、行的首位。11月,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成立,主管民政工作,受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领导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的指导。地方上的民政工作机构,大区设民政局,省设民政厅,专署和县设民政科。 当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工作繁多,任务重,在革委会设立办公室,其主任负责人称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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