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文化局(新闻出版局)是蒙城县的文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是蒙城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扶持示范型、实验形文化艺术品种,管理文化系统艺术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三)、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与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综合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组织协调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
(五)、综合管理、指导、协调社会文化、少年儿童文化事业和电影工作。
(六)、监督、管理电影市场、演出市场、文物市场、美术品市场、文化娱乐市场、新闻出版市场、负责“扫黄”、“打非”的日常工作,保护知识产权。
(七)、负责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