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梅发魁 |
释义 | 梅发魁(1890~1946),字雪园,河南洛宁县人。民国陆军中将。 青年时投本县丁老八杆子。丁受编为张钫部秦陇复汉军协统,梅发魁任连长。丁解职后,梅发魁收其众,归刘镇华部,后因作战有功升团长。1924年升任陆军第三十五师六十九旅旅长,被授予陆军中将衔。 1925年刘镇华奉命督陕,委任梅发魁为第三师师长。后冯玉祥驱刘出陕,梅发魁败于渭北,乔装乞丐逃生。梅发魁在渭南驻防时,征棉花税6万元。参谋长李培才提议拿3万元分给家乡来的800子弟兵,梅不同意,谎称给死难弟兄发恤金,暗将税款全部外存。1927年刘镇华归降冯玉祥国民军,梅发魁任第五军军长,在豫东与直鲁军作战时被张宗昌击溃。1930年刘镇华叛冯投蒋,任安徽省主席及国民党第十一路军总指挥,梅发魁以“参议”名义,闲居郑州。1934年1月,梅发魁被刘委为长淮水上公安局局长。800里淮河,有水上警察1300人。梅吃水上警察空名300人饷银,还每月克扣职员薪水。在任18个月,贪污薪饷10万元,超过他应领薪水3600元的26倍多。梅发魁戎马半生,家财万贯,良田百顷,华屋200余间。开封、郑州、洛阳、平陆、洛宁等处皆有产业,但对公益事业,梅毫厘不舍。1945年以第一战区长官司令部参议名义寄居洛阳。1946年病故郑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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