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洛阳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释义 | 公司简介洛阳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王府井百货)隶属于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连锁的15家门店之一。 洛阳王府井百货开业一年来,在不断追求经营业绩的同时更加注重货真价实,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的原则,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消费者权益法》等相关法规,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秉承王府井百货“一团火”的企业精神,遵守“公平交易、诚信无欺,礼貌待客,方便群众”的职业道德,以价格诚信建设为己任,增强企业的责任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获得荣誉洛阳王府井百货开业当年即超额完成集团下达的销售指标,成为当地纳税大户,提供就业机会2000多人次,为公益事业捐款、捐物数万元。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洛阳王府井百货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喜爱,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立了王府井的市场地位,取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该公司先后被评为河南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先进单位”、 “洛阳市消费者满意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洛阳市有关部门授予“旅游涉外定点购物商店”、“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工会会员定点消费优惠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助残扶弱”及西工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总经理姚淑荣荣获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章”。 严把“四道关”洛阳王府井百货建立健全企业价格诚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完善价格管理体系,设立价格管理专业人员,严把经营商品的入店关、进货关、销售关、售后关,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供应商准入关。严格审查供应商各项资质,建立供应商入店索证制度,保证供应商的经营合法性,保证其营业执照、商标、税务、授权、专利、卫生许可、安全认证和进口商品检验检疫的规范性。供应商资质经严格审查后,通过通讯网络全部输入北京总部,总部对其资质再次审批,经总部审查合格后,方可录入信息系统。 二、商品准入关。对上柜商品严格审查其质检报告并备案留存,对商品的价格、品名、商标、执行标准、生产厂名、厂址、质量合格证、产品规格、等级、成分、使用、洗涤、保养等进行严格检查。对食品进行保鲜期、保质期的特殊检查,商品逾期的前一个月下柜,保证商品质量,从源头把住商品进货关。洛阳王府井百货将所经营的十几万种商品逐一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实行单品管理,实现了管理细、底数明、责任清。 三、商品上柜关。业务支持部设立专职物价管理员,负责商品价格的监控管理工作。建立价格、质量、计量等每周例查制度,物价员随时检查所售商品的价格、质量问题,杜绝任何假、冒、伪、劣和质次价高、质价不符的商品,同时建立商品物价、质量先行负责制和商品物价、质量保证金制度,一旦在销售过程中发生价格问题,商场先行赔付,并由供应商撤柜前留存质保金,以处理相关问题。 四、销售过程监控关。洛阳王府井百货接受国家工商、商务、税务、技术监督、食品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市统计局定期来我店进行价格抽查,由于上报价格信息与实际零售情况完全相同,多次得到肯定和好评。同时,洛阳王府井超市开展了散装食品标示牌陈列制度,通过填列食品名称、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产地、食用方法、保质期限、贮藏条件、服务电话、生产厂商名称和地址等内容,不仅向消费者传递食品质量信息、营养信息、卫生信息、安全信息,而且监管部门以此为依据,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健康权益的同时也维护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严格“四项原则”一、货真价实原则。为做到货真价实,洛阳王府井百货严把供应商的进场源头,对供应商资质和证件进行严格审检,确保商品经营的合法性;在商品上柜后,对商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了商品的质量过硬、价格合理、杜绝以次充好等现象的发生;在销售过程中接受各级部门及消费者的指导、检查、监督。同时定期到卖场柜组了解商品质量情况及顾客意见,及时了解商品质量情况,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二、合理定价原则。认真执行《价格法》,对所售商品价格进行统一管理,商品在上柜前,先进行系统准入,实行一品一价,对价格的调整需要先申报采购部门后,方可进行系统调整,杜绝了私抬售价、价格混乱等现象。 三、明码标价原则。创建诚实守信的价格环境,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志醒目,让顾客开开心心购物,明明白白消费。特别在当今以价格促销为主导的市场竞争中,王府井百货更加自律价格行为。 四、货价对位原则。在与供应商签订经营合同时,双方还要签订“商品库存及陈列标准”,要求供应商在遵守各种政策法规的同时,还要求使用王府井统一价签,并做到一码一签、货签对位;若发生价格变动的,要及时更换价签;每天有卖场管理人员现场巡查,每周有专业人员进行物价检查,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考核,与部门效绩挂钩,从而确保了各项制度的落实。 坚持“四项不准”一、不准先升后降。洛阳王府井百货开业以来,举行了丰富多彩的营销活动,买百送、购物赠、大抽奖、换购及折扣销售等营销方式,不仅带来了人气,也让广大消费者享受到了更多的实惠。在每次活动开始前,该公司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提原价,先抬后降,虚假宣传,一经发现将进行处罚、清退处理,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在活动进行过程中,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商品价格进行抽查,并诚邀顾客进行监督,对有抬高售价的情况进行重罚。 二、不准随意变价。由于王府井执行的“八统一”管理模式,商品从进入商场销售起便实施统一的准入管理、统一的价格管理,如有价格调整,必须经过采购部严格审批,不得随意变价或折扣销售。 三、不准无票销售。统一收银是“八统一”管理中的一大特色,在王府井购物,必须开具本商场销售小票,统一交收银台。销售小票,是消费者进行退、换货的购物凭证,是售后服务过程中,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利证明。为此在管理中,我们加大了巡场力度,坚决杜绝销售中的私收银现象,对查处到的进行严厉处罚。 四、不准失责承诺。对于销售承诺和服务承诺,王府井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实施,在员工培训中要求在销售过程中不夸大、不吹嘘商品功效,对商品性能、成分向顾客进行实事求是的介绍,不向顾客进行失实的、失责的承诺,从而避免因不负责承诺而引起的顾客纠纷。 实现四个“无”洛阳王府井百货设立顾客接待室、12315消费者维权联络站等专门机构,建立消费者价格投诉处理制度,开展售后服务,在总服务台设立顾客意见簿、公平尺、公平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退、换、修商品管理规定,对商品的价格、质量等问题负责售后服务和实行“三包”,严格遵守“三不出,三为主”的服务宗旨。成立价格督导小组,由主管总经理负责,业务部长、物价员组成,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做到月有普查,周有抽查,日有巡视,出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给顾客造成损失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为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一方面鞭策和监督自己文明经商,价格诚信,至今消费投诉完结率100%,消费者满意率100%。并且在销售过程中做到了无价格欺诈、无价格误导、无价格差错、无价格投诉。 公司责任洛阳王府井百货开业一年多来,一直坚持“诚实守信、文明经营、接受监督、公平竞争”,始终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为己任,在社会和消费者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在洛阳市百货业中享有很高的商誉,是洛阳市百货业的一面旗帜。在未来洛阳王府井百货将一如既往的认真接受各级部门的指导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为构建和谐洛阳、诚信洛阳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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