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洛阳市儿童福利院 |
释义 | 洛阳市儿童福利院是政府为关心救助孤残儿童和“三 无“对象设立的公益福利机构,承担着全市孤残儿童的收养、 救助、管理、教育等任务。该院共收养孤残儿童459人.其 中90%以上是残疾儿童。 近年来,市儿童福利院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收养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坚 持走福利社会化道路.积极改善孤残儿童的生活、医疗康复 和教育条件。从,994年以来先后拆除3600平方米的土坯危 房,新扩建12800平方米儿童居住大楼、儿童康复大楼、儿 童生活大楼、职工居住大楼。经过几年奋斗.该院先后荣获 省级“文明单位一、省一级福利院、省民政系统“文明服务 窗口示范单位“和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 该院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管理.始终将维护青少年 合法权益作为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优化儿童生存环境为 基础工作,着力培养青少年走向社会的自理能力,培养孤残 儿童德、智、体全面发展。如今福利院己走出五名大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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