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洛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机构简介洛宁县行政服务中心是洛宁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为县政府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县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施政窗口和服务人民群众的场所,主要履行我县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坚持以“合理合法 、权责统一、公开公正、高效便民”为服务宗旨,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进入中心的行政许可(审批、收费)项目实行“六公开”、“六件制”管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推进廉政建设、优化我县经济环境,促进我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机构设置行政服务中心内设三个职能科(室),一个行政服务大厅。 (一)办公室 负责行政服务中心文秘、机要、档案、会务等政务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接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机关后勤服 务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务和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二)业务科 负责督促协调各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开展业务和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各部门进入中心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审核和调整,组织协调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负责企业代办事项的咨询和代理代办服务;负责业务工作的综合汇总和信息的编发、反馈,中心机房、结算中心的管理工作。 (三)督查科 督促检查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评比和民主评议工作;负责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劳动纪律、廉政建设制度的制定及实施;负责服务对象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和处理;窗口位置的分配和调整。 (四)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投资者申请投资项目等需要审批、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办理基础设施使用权方面的审批事项;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受理各类投资和税收政策、人才劳动力需求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对须交纳的行政审批有关费用实行集中统一收取;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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