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洛根皮尔索斯史密斯 |
释义 | 洛根·皮尔索斯·史密斯(Logan Pearsall Smith 1865年10月18日--1946年3月2日) 杰出的现代英国散文作家,1865年10月18日出生于美国费城,1946年3月2日在伦敦逝世。主要作品有《琐事集》、《琐事集续篇》、《再思录》等,他创造出一种新的散文,用来反映现代精神及心理状态。这种散文没有固定的节奏和韵律,却具有音乐性,是一种散文诗,精炼、紧凑、蕴藉。 洛根1865年生于美国一个颇有才华的贵格会教徒的家庭。他的祖父曾经是费城图书馆的馆长,父亲罗伯特1851年和汉娜·惠塔尔结婚。惠塔尔的父亲也是个工厂主,所以他们夫妻的生活很优裕,不必为生计操劳,两人全都热衷于宗教信仰,曾经发起了所谓至善论运动,并且著有好多部书,其中最著名的一部是《基督教徒幸福生活的秘密》。洛根就是出生在这样一个富裕而又宗教气氛极浓的知识分子家庭。1872年他跟随母亲初访英国,回美国后于1881年进了哈佛福特学院。后来又作为特别生转入哈佛大学,但是他一心向往的是英国的牛津大学。1888年他从美国前往英国后就定居在哪里,1913年成为英国公民。 洛根于1891年从牛津大学毕业后来到巴黎,想成为一名作家。在巴黎,他写了六篇小说,主要是关于牛津的生活,1895年以《帕那塞斯的青年》为书名出版,但是并不成功。 在法国居住了一段时间后,洛根又到其他国家做了广泛的旅行后,于1895年底回到英国,在萨利郡乡间租了一所农舍居住下来,从事读书和写作。在巴黎的那段时间,洛根最重要的收获就是读到了法国作家福楼拜的小说与书信集,读到了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此外,他还第一次读到了法国诗人波德莱尔的诗歌及散文小说,这对他的散文写作产生了重要的、直接的影响。 使洛根不朽的著作就是他的两部散文《琐事集》和《琐事集续篇》。在书中,作者笔下的人物在伦敦四下里闲逛,乘公共汽车或者是步行,倾听、观察,和牧师一同进餐,在宴会上和老妇人们聊天,经常留神注意生活中的各种古怪现象,然后用精湛美妙的散文报道出来,仿佛自己是一个谦逊而又注重实际的哲学家似的。另一点是许多日常事物都拟人化了。他在书中坦言自己对金钱的热爱,谈及支票和现金时常露出兴致勃勃的神采,其态度可谓热忱,但绝不是急不可耐。书中透露了这样的观点:我们有可能获得幸福,事实上可以在我们居住的那片小空间,在我们作为熟悉的事物总获得。总之,在琐事里。 《琐事集》出版于1902年,《琐事集续集》出版于1921年,加上1931年出版的《再思录》以及1933年出版的《最后的话》,构成了洛根散文作品系列。这些篇幅短小、有感而发的随性文字,读来让人倍感亲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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