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罗布窝杰 |
释义 | 事件概述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一名被提拔为副局长不久的干部,竟专门请假,伙同他人跑到中缅边境贩卖毒品。在一审中被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这名副局长已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人物简介罗布窝杰42岁,去年3月,他调任四川省金阳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副局长一职。2008年,罗布窝杰通过补休假到西昌市看病,期间认识了同案的比曲拉布等人,后伙同在中缅边境购得六块毒品,欲运往攀枝花市,后在楚雄州永仁县途经收费站检查时,罗布窝杰被当场控制。警方在罗布窝杰等租乘的轿车上,查获海洛因2.159公斤。 2008年8月9日,永仁县警方对罗布窝杰刑事拘留。在讯问中,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自己公务员的身份进行了隐瞒。最终,经过强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交代了自己的身份。 具体经过弃毒逃当场被抓2008年7月22日,罗布窝杰及同伙到达瑞丽后,在中缅边境购得毒品。一行人来到云南保山市时,比曲拉布提前返回四川,而罗布窝杰与比曲色呷负责继续运输。2008年8月8日,罗布窝杰在云南大姚花350元租了一辆车,欲携带毒品前往四川攀枝花。当日22时,在途经一收费站时,遇到公安民警检查,两人害怕毒品暴露,下车后“弃毒而逃”。罗布窝杰在跑出30米后被当场抓获,比曲色呷逃脱。民警在罗布窝杰与比曲色呷租乘的轿车上,查获6块毒品海洛因,合计重2159克。 不好意思讲身份2008年8月9日,云南永仁县公安局对罗布窝杰实施刑事拘留。在讯问中,罗布窝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自己公务员的身份进行了隐瞒。永仁县警方对罗布窝杰刑事拘留。在讯问中,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自己公务员的身份进行了隐瞒。最终,经过强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交代了自己的身份。 罗布窝杰终于向办案民警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并辩解说,一开始不讲真实身份的理由是:“我是国家公务员,和他们走到一起贩毒,对不起党组织和人民,不好意思讲。” 诉称“有功”求轻判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今年4月7日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罗布窝杰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罗布窝杰提出上诉称,由于自己贪图两三万元运输毒品的酬劳,被同伙抓住其为人耿直、家庭经济困难的弱点,不慎参与了犯罪。他还强调,自己是受过教育的国家公务员,在工作中有不少帮助群众、遵守法纪的“业绩”,无前科、系初犯、认罪态度好,要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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