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旅游协作区 |
释义 | 旅游协作区是指相邻行政区为发挥区域旅游资源优势,本着“统一协调、平等合作、互惠互利、一致对外”的原则,开展跨省、市区域旅游而成立的协作区。其任务是协商规划区域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联合旅游路线的开辟,调整相互间的各类矛盾,扩大旅游客源。开展这种横向协作,可调节区内资源的余缺,以热带冷,有助于克服划地为牢、门户封锁所带来的弊病。目前中国已成立的旅游协作区有华东四省一市旅游协作区,辽、吉、黑、鲁、津旅游协作区,川、云、鄂三省五社旅游协作区及陕、甘、宁、青、新西北旅游协作区等。其中西北旅游协作区以丝绸之路为纽带,开辟以观赏秦俑汉简、雄关古道、长城烽燧、石窟寺庙等历史文化遗产与戈壁沙漠、雪山草原、冰川湖泊等西北风光为主题的独特旅游路线,联合对外招揽游咨,颇得好评。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