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龙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 贯彻实施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对全市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知道、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根据省,丽水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究。 (三)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检查和指导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各自的职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四) 制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指导全市开展新家庭计生活动。 (五)编制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计划,指导监督避孕药具的供应和管理。 (六) 制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 检查、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基本建设投资的管理。 (八)调查、研究、掌握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检查、指导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村(居)自管理、优质服务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汇报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九)指导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负责市际间及市内跨乡镇(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调工作。 (十) 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宣传技术科 政策统计科 办公室 流动管理科 单位地址龙泉市计生服务大楼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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