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龙泉市科技局 |
释义 |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全市科技管理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意见。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负责科研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以及其它科技社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科技信息工作、协调、组织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推进全市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三、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研究确定全市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扶持产业、行业,开展科技统计监测;负责市级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管理工作,组织申报推荐国家级、省级科技新资金和科技项目,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本市科研、火炬、星火等各类科技计划;组织申报推荐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基金和科技项目;参与银行贷款支持的科技开发计划的计划管理与实施;负责高新技术的项目、产品、企业、特色产业的培育。协助有关部门编制科技创业园区规划的实施、政策拟定、进园条件认定等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管理科技成果评价、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等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风险投资,技术作价入股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应急预案,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督促本市监测子台建设与使用,管理地震监测工作。 六、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负责推进科技创先,参与组织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各乡镇、各街道、各行业的科技进步。 七、归口管理全市国际、国内的科技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引进,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参与对全市科技人员的管理、培养、引进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全局政务和日常事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查。负责财务和财产的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与安排;负责以局名义上报文件的核稿、综合材料起草等文秘工作;承办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任免、交流、工资福利、奖惩、退休人员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计划科编制和组织实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相关科技政策,组织实施和管理各类各级科技计划、产学研工作;制定促进科技发展的科技政策;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研发中心、区域创新服务中心、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及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认定和管理;参与科技创业园规划编制、优惠政策拟订和进园企业认定工作;负责管理科技“三项经费”、创新资金,提出年度本市科研、火炬、星火等科技项目计划,承办市本级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及市级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市星火计划的实施;负责上级科技项目和创新资金的申报推荐及委托项目的管理;承担科技资源统计监测;负责星火、火炬、技术创新等项目的验收;负责科技扶贫工作;抓好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地址龙泉市行政大楼3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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