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制度 |
释义 | 为了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促进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议事效率,确保会议质量,根据《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会议组成及召开时间 第一条 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 第二条 根据需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列席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二章 议题的确定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书面批示提出,最后由市长审定。 第六条 提交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须在会前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或召开会议进行协调,并形成报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书面意见。 第七条 凡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副市长之间能够协调解决的问题,或常务副市长、市长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再提交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 第八条 每次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再追加;非紧急事项不临时动议;若分管副市长不能参加会议,一般不讨论研究其提出的议题。 第九条 对未列入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按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的批示办理。 第三章 会议的任务 第十条 以下事项提交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 (一)传达贯彻上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召开的,需要在全市范围执行的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和决定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四)市人民政府领导之间需要通气、协商解决的问题。 (五)听取市人民政府领导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六)安排市人民政府近期主要工作。 (七)涉及市人民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牵头部门(单位)和分管领导已协调但分歧仍较大,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八)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请求解决的具体问题。 (九)讨论和解决不需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但又需要市人民政府集体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 (十)讨论其他需要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以下事项不提交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 (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能独立解决的事项。 (二)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不能独立解决,但经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单独协调能解决的或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能解决的。 (三)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有关准备工作不充分的。 第四章 会议的组织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牵头组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承办。 (一)会议通知。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议题、时间确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通知参加或列席会议的单位。 (二)会议材料准备。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正式议题确定后,即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各汇报部门准备汇报材料。 (三)会议签到。参加或列席第一个议题的人员,须于会前10分钟在会议室签到,并领取会议材料;参加或列席其他议题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签到,领取会议材料,并等候参加或列席有关议题。 (四)会议记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 (五)会议汇报。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原则上由议题提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员汇报。 (六)会议决定。汇报结束后,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会议主持人综合大家的意见作出决定。 (七)会议纪要。每次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均应编印会议纪要。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改、秘书长审核后,报请会议主持人签发。一般情况下,会议纪要在会后5天内发出。 第五章 决策的落实 第十三条 提交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一经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有关部门(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督促办理和跟踪落实(重大事项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六章 纪律要求 第十五条 出席、列席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 通知列席会议的部门(单位),须由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负责人不能列席的,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其表态视为部门(单位)意见。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由市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或通报。 第十七条 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前应对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作消声处理;会议期间禁止会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会场,确有紧急事项需联系会场内人员的,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办理。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凡未确定对外公布的,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会议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宜扩散的离会前要退回。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