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毓兰 |
释义 | 人物简介刘毓兰,女。1923年11月出生,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汀泗桥镇泉塘村人。1938年10月参加革命,193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个人简历1940年2月至3月,任新四军五师四团文娱干部;1940年3月至6月,在豫鄂边区党校学习;1940年6月至9月,任湖北省天门县区委书记;1940年10月至1943年10月,在敌占区汉口市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并从事地下工作;1943年10月至1944年4月,任湖北省黄陂县中心县委青训班及机关指导员;1944年4月至8月,参加豫鄂边区党委中级整风学习;1944年8月至1945年7月,任湖北省礼山县第四区民政署员;1945年7月至1946年8月,在中原局干部队工作,并参加"中原突围"到达汉口;1946年8月至1949年5月,先后在南京、上海从事地下工作,承担掩护同志和交通联络任务;1949年8月至1955年2月,任上海市妇联组织部干事、干部科科长,老闸区妇联主任、区委委员;1955年3月至1960年4月,任全国妇联干部学校班主任、支部书记、业务教研室主任;1960年4月到全国政协机关工作,先后任服务科副科长、礼堂管理科副科长、联络处处长等职务;1982年10月离休。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抗战老战士,全国政协机关副局级离休干部,原联络处处长刘毓兰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9月7日14时34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生平评价刘毓兰同志15岁参加革命工作,经历了艰苦环境的考验,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了积极贡献。青年时代,刘毓兰同志就参加了学生救亡运动,在向群众宣讲抗日战争和不当亡国奴道理的过程中,接触了进步思想,为日后参加革命奠定了思想基础。全面抗战爆发后,为了追求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她放弃优越的生活条件,在党的领导下参加地下抗日革命工作,并奔赴共产党领导的鄂豫抗日根据地加入了新四军,奋不顾身地投身抗日救亡运动。1939年2月,经过与敌寇进行坚决斗争的锤炼,刘毓兰同志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解放战争时期,刘毓兰同志在南京、上海等敌占区从事地下工作,圆满完成了掩护组织和同志、交通联络等重要任务。解放后,她在上海妇联和全国妇联从事妇女工作十余年,为培养新中国妇女干部做出了积极贡献。 1960年4月,刘毓兰同志到全国政协机关工作。她长期负责联络机关政协委员和后勤工作,与民主人士和爱国人士坦诚相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为他们服务;她参与了纪念辛亥革命50周年大会筹备、组织西藏爱国人士到内地学习参观等重要工作,把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落到了实处。在全国政协机关工作的二十余年里,刘毓兰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圆满完成了组织交派的各项任务。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刘毓兰同志注意政治理论学习,在思想和言行上始终与党保持一致,旗帜鲜明地拥护、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她团结同志,工作积极,体现了一名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离休后,刘毓兰同志继续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关心党的事业和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关心政协机关建设,人虽离休,思想却一刻也没有离休。她曾担任离休支部书记,全身心地投入支部建设中,带领离休支部开展学习参观活动。在她的带领下,离休支部各项工作得到了机关党委的称赞和认可,她本人也被政协机关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她还参与创建中国老年书画研究会,为我国老年书画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生命不息、工作不止的崇高品德。她时刻关注国家大事,每当国家遇到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时,她总是积极捐款捐物,充分体现了一名有着72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 刘毓兰同志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对党无限忠诚,努力为党和人民政协工作了一生。她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用一生的追求和努力,践行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誓言。她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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