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西贵 |
释义 | 刘西贵,男,1968年6月生,汉族,四川省内江市人,1988年11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公安分局天河潭派出所民警,科员级侦察员,一级警员。 刘西贵同志1988年10月前,先后就读于农院附中、青岩中学、平桥中学,1988年11月至1992年元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技勤六所服役。1992年元月至1996年7月21日,在花溪区公安分局天河潭派出所工作。 1996年7月21日下午7时五十分,驻该区省水电基建处职工陈远道和亲属陈德生、陈伯静等人到花溪大桥下河段游泳。陈远道、陈德生和陈伯静三人下河后,当即被湍急的河水卷走,在水中时沉时浮,情况万分危急,陈远道、陈德生的妻子冉光琴、冉光华见状,急忙大声呼救,此时,刘西贵同志和妻子高峻骑自行车路过,听到呼救声,立即将自行车放下。刘西贵同志看到三个溺水群众在水中时隐时现,危机关头,他来不及脱掉警服,便第一个奋不顾身地跳入水中,奋力搏水去抢救溺水群众。在随后跳入河中的《贵州公安报》印刷厂职工王怀贵和岸上一些群众的配合下,几经拼搏,终于将三名溺水群众抢救脱险,陈远道、陈德生、陈伯静得救了,但刘西贵同志终因体力不支,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他用青春和热血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舍己为人的壮歌! 刘西贵同志在中学时代就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服役期间积极上进,工作不怕脏、不怕累,是一名模范士兵,多次被部队表彰奖励,退伍到花溪公安分局天河潭派出所工作后,爱岗敬业,一心扑在工作上,无论条件再艰苦,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应由的品质。他干一行爱一行,不惧困难,恪尽职守,无愧于人民的好警察,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刘西贵同志壮烈牺牲后,中共花溪区委追认刘西贵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花溪分局党委、贵阳市公安局党委分别作出了向“刘西贵同志学习的决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对他给予了表彰奖励,公安部授予他“二级英模”光荣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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