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瑞伍 |
释义 | 刘瑞伍(1913.10~1997.3),山东庆云县人。1938年7月,参加山东庆云县动员委员会工作。1940年至1945年,在武清县茨州乡小学任教。 1945年1月至1946年8月,先在渤海军区耀南干校学习8个月,后在渤海行署任干部。1946年8月至1949年2月,在山东惠民市省屯区区公所任文教助理员、副区长、区长。1949年2月至6月,任南下干部大队一中队二分队队长。 1949年7月至1967年1月,先后任温州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水上分局局长,市公安局治安科科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兼市委委员。1967年1月至1973年1月,“文革”受冲击,后下放仰义公社任副主任。1973年1月至1983年6月,历任温州市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检察院院长、党组书记,市人大筹备领导小组成员。 1983年7月离休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