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沙市信访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长发[2001]35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发[2001]36号)精神,设置长沙市信访局,为市委、市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机构,属市人民政府机构序列,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共同管理,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为主。 主要职责(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好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领导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区、县(市)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信访信息,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纠纷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赴京、到省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 (五)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研究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的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市信访局设办公室、接待来访处、办理来信处、信息网络处、交办督办处、复查复核处、协调处、监察室、机关总支9个职能处室。其工作职责分别是: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党组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收文处理、发文审核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报送工作。组织实施对区县(市)、市直部门信访工作考核。组织协调机关全员绩效考核工作。参与对区、县(市),市直部门综治工作考核。提供全局信访情况综合分析报告。负责信访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财务、对外联络与接待、值班安排、机要、印鉴、保密、档案、安全保卫、综治、行政后勤、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编《长沙信访》,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全市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接待来访处负责全市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协调、指导工作,定期通报来访转送情况。负责来访中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维护市委、市政府大楼的工作秩序和接待场所的上访秩序;对影响较大的集体访,组织、召集协调会议,并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收集、上报来访信息,编发《信访信息快报》、《重要信访专报》、《接访通报》。综合来访信息及群众来访反映的政策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调研报告。开展来访形势分析,提供来访情况分析报告。牵头组织文明接访室创建工作,指导全市信访接待场所建设。联系律师咨询室工作。负责信访专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办理来信处负责全市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检查、协调、指导。受理市内外人民群众来信和各级党委、政府交办、转办的人民来信;筛选、摘要重要来信和人民建议,通过《信访信息快报》、《重要信访专报》等呈领导阅示。向市(县)、区及市直属部门转办、交办重要信访问题。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交办、跟踪督办、结案上报;对本处平转、一般交办的信件,进行检查指导、督查督办和回访。建立信访突出问题调处台账。综合信访信息及群众信访反映的政策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调研报告。负责全市群众来信的统计和情况分析,提供来信情况分析报告。编发《来信通报》。负责收集有关正科级以上干部的举报信息并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网络处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长沙信访”内外网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受理、转送群众通过网络反映的信访事项;负责“省长信箱”、省“网上信访”平台交办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及群众来电咨询接待工作。通过《信访信息快报》、《重要信访专报》等,反映群众网络信访中的重要信息。建立信访信息报送网络,负责本局网上政务信息。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五、交办督办处对上级部门交办群众来访、网上信访、联席会议的信访案件及领导批示件进行交办、跟踪督办、按期结案上报;归口交办群众来访、网上信访、联席会议的自立信访案件,并进行督查督办。定期组织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建立信访突出问题排查、交办台账和无理上访人员台账。负责组织市领导接待日工作。提供信访情况分析报告。定期通报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六、复查复核处负责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受理、办理应由本级人民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听证的组织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对在复查、复核工作中发现失职、渎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协调处负责市联席办的日常工作及驻京维稳劝返相关工作。督查、反馈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负责对改进工作、追究责任、完善政策“三项建议权”的行使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为领导提供信访预警信息。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八、监察室负责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受理群众对本局科以下干部职工的检举、控告,承办局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协助局党组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九、机关总支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党组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负责抓好综治“联街建点”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关协、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机关“争先创优”活动。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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