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临沂市委党校 |
释义 | 简 介临沂市委党校诞生于战火纷飞的1942年,前身为滨海地委党校,1953年正式改为“临沂地委党校”,1991年批准为大专体制,1995年临沂改为地级市后,改名为“中共临沂市委党校”,2006年,实行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和市社会主义学院“三校合一”的办学体制。 市委党校坐落在临沂城的中心地带,三面环水,风景秀丽。全校分为办公教学、学员生活和职工住宅三个区域,占地面积76亩,固定资产1.2亿元。全校教职工13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1人,行政系列7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28人,中级职称19人,初级职称14人。另外,还聘请了16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目前,共设有24个处室,其中办公室、组织处等行政处室12个,设基础理论、经济学、党史党建、政法、管理学、文化科技6个教研部和科研处、图书馆2个教研处室;另设财务中心、培训中心、案例教学中心三个校内机构。 市委党校自创建以来,历经初创时期、曲折发展时期、拨乱反正时期、党校教育正规化时期和深化改革、全面发展等历史时期,经过几代人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临沂市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摇篮、社科理论研究的阵地和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的智囊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党校的悉心指导下,市委党校始终秉承党的优良传统,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始终以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和宣传理论干部为己任。特别是新的历史时期,紧紧围绕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各级党校要树立“五种意识”、发挥“五个作用”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点定位,建设最好”为目标,深化教学改革,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决策水平,培养了一大批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德才兼备的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有力地促进了临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地理位置地址:沂蒙路6-1号 内设机构1、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1)负责党的建设的具体工作,提出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校委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2)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督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4)接待办理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和控告;负责信访案件的承办、转办和催办工作; (5)负责“先进处室、优秀党员、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6)协助校委抓好中心组学习,负责宣传教育和教职工的政治理论教育工作; (7)承办上级党委、纪委和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 会 (1)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落实大会的决议;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新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 (4)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职工文体活动; (5)负责妇女工作,维护女职工利益; (6)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7)负责编制工会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 (8)承办上级工会和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办公室 (1)协助校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沟通处室间的工作; (2)负责上级发文、信(电、函)和其他单位来文(函)的签收、登记、呈阅工作,协调、督办校领导的批示; (3)负责全校性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规章制度等文书材料的拟稿、校对、印发工作;做好校委会议决定有关事项贯彻落实的督查工作; (4)负责全校各种印鉴的管理、使用和报刊订阅、分发工作; (5)负责各类文书的分发、归档管理和保密、机要通讯工作; (6)承办校委会、领导骨干会、教职工大会等会务工作; (7)负责车辆管理、调配使用和维修保养; (8)负责上呈下达,搞好接待工作; (9)会同有关处室组织学校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10)负责校史校志编撰、续写工作; (11)做好校领导的行政服务工作; (1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组织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1)负责制定干部队伍、师资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党校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干部管理、考察、培养工作,根据校委安排,提出干部选拔、调配、任免建议; (3)负责工作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调配等工作; (4)负责教职工工资管理和养老保险金缴纳工作; (5)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数据库管理维护和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制定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标准,组织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考评、晋升、聘任、考核工作; (8)负责全市党校系统教师序列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教师序列中级技术职务的评审活动; (9)负责教职工离退休(退职)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师和其他人员的业务进修、挂职锻炼、包村帮扶等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教务处 (1)负责主体班次教学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提出主体班次学科设置、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制定主体班次教学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教研部提出的教学实施方案,协调、安排日常教学活动; (3)负责制定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记录、统计、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 (4)制定主体班次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教学观摩竞赛、优秀教学奖评选、集体听课等活动; (5)负责主体班次教材的订购、鉴定、发放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7)负责聘请兼职教授、校外领导、专家来校授课、讲学;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科研处 (1)坚持“四个服务”的方针和“两化”、“两为主”的思路,编制全校科研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全校科研活动; (2)负责校级科研项目的拟题、申报、立项、管理和科研成果的评估鉴定、评奖工作; (3)组织、指导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管理的重点社科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4)负责对外学术交流和对县区党校的科研业务指导,组织全市党校系统科研工作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 (5)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开展科研攻关活动; (6)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健全科研管理工作有关制度; (7)负责全校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校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总务处 (1)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制度; (2)负责校园规划和基建项目的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等工作; (3)负责职工食堂、学员公寓的经营和管理,为职工、学员、来宾提供周到服务; (4)负责教学、办公等用品的采购、登记、发放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5)负责校舍、水、电、暖等公用设施、设备的安装、管理、维修工作; (6)负责校园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负责办公区、教学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监督与协调工作; (8)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干部业余教育处 (1)全面落实党校业余函授教育的方针和任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执行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干部业余教育工作的决定、意见、制度、规定; (2)负责制定业教班次的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组织各类班次的报名、注册、考试、录取和对县区党校招生工作的指导、调度工作; (3)负责制定业教班次的教学计划,监督检查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研讨、作业批改、论文指导等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4)协助有关处室,记录、统计业教班次教师教学工作量; (5)负责对全市党校系统业教班次的教学质量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 (6)负责业教班次班主任的选配、考核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党校系统业教班次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的订购、管理、发放工作; (8)负责全市党校系统业教班次学员学籍档案管理、毕业证书的发放等工作; (9)负责制定业教班次学员管理制度、规定,搞好学员管理工作; (10)协助财务中心,组织好学费的收缴、上交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党校工作处 (1)根据校委的要求,负责对县区党校的业务指导工作; (2)负责起草对县区党校业务指导的年度计划,协调校内有关处室统一对县区党校开展有关的检查、评比及表彰活动; (3)负责上下级党校间的信息交流,编发《党校工作通讯》;(4)负责全市党校工作会议及有关业务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 (5)负责与上级党校、兄弟党校及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沟通工作; (6)负责县区党校年度报表的统计和教师荣誉证书的办理工作;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信息处 (1)负责全市党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信息化建设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党校远程教学网络的建设、管理、维护、应用和校园网内、外网站的设计、制作、管理、信息发布工作; (3)负责党校计算机应用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MIS系统的规划、开发、管理和维护; (4)负责党校网络、视频、音频信息资源、教材的制作、应用、发行、管理工作; (5)负责校内闭路电视、图片新闻的制作与报道; (6)负责全校办公计算机、通讯设备的管理、配置、维护以及多媒体教学设施、音响设施、语音教室、计算机教室的设备配置、维护保障工作; (7)负责对县区党校信息化建设业务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网络运行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公务员任职培训处 (1)负责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 (2)负责公务员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3)负责公务员业务知识、专业知识以及公务员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训; (4)拟定各类公务员培训班的培训规划、年度教学计划; (5)组织各类公务员培训班教学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学员的日常服务管理以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学员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估; (7)承担公务员培训的需求调研、政策研究、教学改革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8)负责其他有关公务员的各类培训;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继续教育培训处 (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人员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的培训;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人员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训; (3)协助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培训及考试工作; (4)拟定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培训规划、年度教学计划; 组织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教学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学员的日常服务管理以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学员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估; (6)承担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的需求调研、政策研究、教学改革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7)负责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与技术工人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转业军官培训处 (1)负责转业军官任前培训; (2)负责转业军官适应地方工作能力培训; (3)负责转业军官更新知识、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培训; 拟定各类转业军官培训班的培训规划、年度教学计划; (4)组织各类转业军官培训班教学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学员的日常服务管理以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学员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估; (7)承担转业军官培训的需求调研、政策研究、教学改革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8)负责其他有关转业军官的各类培训;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学员工作处 (1)负责主体班次学员学籍和教学档案管理,组织学员的报到、学习、研讨、考勤、考核和毕(结)业鉴定等工作; (2)负责主体班次班主任的选配、考核和管理; (3)研究制定主体班次学员管理制度,指导学员党支部、班委会工作; (4)加强对学员的党性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领导能力考核、考察工作,组织好学员的社会考察、异地办学活动;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员的服务工作;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图书馆 (1)负责全校教学、科研所需图书资料的采购、管理工作; (2)负责图书资料的科学分类、编目、加工、登记造册和保管工作; (3)负责党校图书馆网络、电子阅览室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 (4)负责教职工、学员的图书资料借阅和阅览室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图书资料的收集、采编、交换,及时为教学和科研提供资料、信息服务;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基础理论教研部 (1)主要负责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本问题(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等)以及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国古代哲学、西方哲学等内容的教学研究工作;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业教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部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活动; (4)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本部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5)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主体班次、业教班次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6)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部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经济学教研部 (人口理论研究室) (1) 主要负责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等内容的教学研究工作。包括经济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宏观经济管理、涉外经济学、经济学说史、临沂经济发展研究、人口理论等;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业教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部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本部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5)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主体班次、业教班次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6)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部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8、党史党建教研部(统战理论教研部) (1)主要负责党史和党建等内容的教学研究工作。包括中共党史(含临沂地方党史)、党建理论(含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执政党建设理论、统一战线理论、民主党派建设理论等)、民主党派史和世界政党比较研究等;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业教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部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本部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5)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主体班次、业教班次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6)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部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9、政法教研部 (1) 主要负责政治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内容的教学研究工作。政治学包括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含西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等)、中国政治(含基本政治制度、民主政治、基层政权建设、民族与宗教问题等);法学包括法理学、比较法学、司法制度、中国重要部门法等;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业教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部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本部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5)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主体班次、业教班次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6)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部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管理学教研部 (1)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内容的教学研究工作。包括领导科学、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社会管理等;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业教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部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本部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5)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主体班次、业教班次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6)根据学校科研规划,制定本部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文化科技教研部 (1)主要负责文化和科技等内容的教学研究工作。包括中国历史与文化、世界历史与文化、社会主义文化、沂蒙传统文化与现代化、语言应用(汉语言基础、机关应用文体写作、实用英语)与文艺理论、科学发展史与当代世界科技、计算机知识及应用、体育等; (2)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所承担的主体班次和业教班次各学科的教学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本部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 (4)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本部教师的业务进修、社会考察、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活动; (5)配合有关处室,组织好主体班次、业教班次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6)根据全校科研规划,制定本部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财务中心 (1)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编制全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2)负责全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及其他经费的管理和收支; (3)负责校内有关办学、职工食堂、学员公寓等项收入的统一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校财务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票据管理、财务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培训中心 (1)负责全校主体班次、业教班次以外的各种专业证书班、进修班、培训班、学习班等的开发、组织和管理工作; (2)充分挖掘和利用我校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拓展办学渠道,承揽社会培训任务,搞好教学管理和服务,为受训人员提供多方面、多层次、高质量的知识技能培训; (3)会同财务中心,组织好各种费用的收缴和管理; (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4、案例教学中心 (1)征集、审定教学案例,组建案例库;案例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使用。 (2)开展案例式教学规律研究和经验总结。 (3)指导教学案例的编写,组织、推广和协调案例式教学的开展。 (4)开展其他非传统教学方式规律研究和经验总结,推进教学改革创新。 (5)对县区委党校案例教学开展进行业务指导。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